吃過飯,洗漱完,馬特倒頭就睡。
絕大多數的底層人都是如此,一天二十四小時只被三件事佔據。
工作,吃飯,睡覺。
沒有所謂的生活,大家能做的只有活著。
馬特可能還比其他人要好一些。
他有奔頭,有目標,想著攢下一大筆錢去最好的醫院治好林恩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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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個極其遙遠,對他這樣的人,或許窮盡一生都無法實現的事情,但他沒有動搖放棄。
林恩很感動。
儘管他清楚,馬特是對他的哥哥,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好。
可既然他已經成為了這具身體的主人,這些又有什麼區別呢?
他會做好林恩,也會把馬特像親弟弟般對待。
“譁。”
林恩划著火柴,點燃了蠟燭,潤色起了第二篇故事。
——
十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
又是花了一晚上,林恩把第二篇故事也潤色完了。
他把第一篇、第二篇故事的稿紙都裝進了檔案袋裡,耐心等待阿瑟找上門。
終於,下午四點左右的時候阿瑟敲響了房門。
“怎麼樣,有結果了麼?”林恩邀請阿瑟進來坐下。
“呼……”阿瑟趕了很長的一段路,喝口水,這才點了下頭。
“他遇到什麼事了?”
阿瑟沒回答,而是反問了個問題:“你弟弟是不是很久沒拿錢回來了?”
這是什麼意思?
林恩沒聽懂。
“你弟弟是不是很久沒發工資了?”阿瑟又問。
“我殘疾,只能待在家裡,所以錢都是他管的,我不清楚。”林恩對馬特工資的情況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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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負責僱傭他們清理煙囪的老闆,應該三四個月都沒給他們發過工資了。我又問了問其他清理工,說是馬特正組織聯合其他工人一起討債,但是不太順利,好幾次找到了那個老闆的府邸,又被人硬生生打了回來。對方還威脅他們繼續工作下去,不工作的話,之前所有的工資都別想要了。”阿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