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方就是林知夏。
主持人就道:“請問林小姐,至今都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事情,是在尋求正義嗎?”
這樣的問題,林知夏回答了沒有十遍,也有八遍,聞言就微微帶著一絲苦澀的答道:“人生而平等。即便是罪犯,在法律沒有進行審判,為其定罪之前,都不應該被他人因為情感而私自處刑。如果真的有人這樣做了,即便情理上沒有錯,可就算是在古代社會,法律還要淩駕在情感之上,更何況是現在?”
“就算我的爺爺奶奶、爸爸、小叔,他們都犯過錯,應該付出應有的代價。可是,那些都是法律應該做的事情,我的兩位養母身為受害者,當時既然有法子逃脫,逃脫了就逃脫了,完全可以逃脫之後,再報警,用法律的手段來對付那些害了她們的人。她們根本沒有必要放火殺人,更沒有必要將當時才年僅4歲的我帶走。這不公平!不公平、不公正即是不正義,我想要為我的至親,我當年年幼被拐賣的我,尋找遲來的正義,何錯之有?”
林知夏已經數次面對這樣的場面,說起話來,也是頭頭是道。甚至,她最近在淩雲鎧的建議下,還見了一位非常厲害的心理醫生,在那位心理醫生的幫助下,隱約想起來了幼年時更多的記憶,包括當時被放火殺死的有三家人,只有她那一家子是人販子,另外兩家並不是。
她就想著,既然很多人都認為,受害者反殺了加害人是沒有錯的,那麼,如果當年的兩位養母,還另外殺了無辜之人呢?且當年,林嵐好像還害死了她的雙胞胎兒子。不知道林嵐媽媽這些年,是否因此後悔過?
林知夏義正辭嚴的說完那番話,剛要將話筒移開,就見觀眾席上有一人忽然站了起來,尖聲質問。
“遲來的正義?呵呵,18年了,你來尋找18年前的正義,那麼,20年前,30年前,40年前的正義,林小姐認為,是不是也該尋找?不該放棄?”
林知夏有些莫名,心中升起些不好的預感,可還是淡定點頭:“錯就是錯,做錯事的人,無論是因為什麼緣故,當然要付出代價。無論過去多久時間,正義不來,我們就該去尋求正義。這不是理所應當的嗎?”
說罷,她還微笑了一下。
她想著,這個答案,應該算是標準答案了吧?
可沒等她想罷,那些和整齊的記者席相對的觀眾席上的那些人,忽然都站了起來,有些起身就去砸攝像機,有些則是朝著林知夏,就沖了過來。
“你說的對,做錯事的人,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都該付出代價!林知夏,當年我女兒就是因為可憐你,在火車站上抱了你一會,就被你那爺爺奶奶和爸爸小叔,給強行搶走了,說我女兒是你媽媽,因為家裡吵架才跑的!你知道嗎?我女兒是在火車站裡,在攝像頭下,硬生生的被你們那一大家子給搶走的!他們全都死了,我女兒也死了,可你,憑什麼還活著?難道你不是做錯事的人!你也該付出代價!”
“正義?你想要正義?那等我殺了你,殺了你這個流著人販子血液的的人,我再去自首!這就是正義!”
“子債父償!你知道你爺爺奶奶、爸爸媽媽都是幹什麼的?他們是人販子!他們禍害了無數的家庭,我們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記得你們家裡人相貌的人而已!你知道還有多少是家裡孩子被拐了,記不住你家裡人臉的受害者嗎?不,你不知道!不過,你現在活著不知道,等你死了,去地底下找你爺奶、找你爹媽叔叔問一聲,他們究竟造了多少孽?刀山油鍋的滋味好受不好受?”
“我才不管那些道理!我的兒子沒了,拐賣我的兒子的人的女兒,憑什麼能好過?我要殺了你!”
“打死你!”
“賤人生的賤種,你要跟殺死人販子的受害者索要正義?行!那你先將你的家人欠我們的正義還回來!”
……
不要說什麼孩子是無辜的。人販子的孩子是無辜的,他們被拐賣的孩子哪一個不是無辜的?
憑什麼人販子的孩子活得光鮮亮麗、人模人樣?他們的孩子卻在他們不知道的地方,吃著不知多少的苦頭?
如果說從前林知夏不出頭,不去故意找身為受害者卻撫養了她的雙藍集團兩位總裁的麻煩,而是低調的過日子,他們又哪裡知道這些真相?
這還不是林知夏非要追求什麼正義?說什麼就算是遲到的正義,她只要活著一日,就要追尋到底。
那,他們不也能來尋求正義?
人販子死了,人販子的女兒……不該償還嗎?
……
這些都是失去了兒子或女兒的人家,過了這許多年,他們還肯來,可見內心的憎恨有多麼深。
他們在來之前,還商量好了,不能打死人。打死了人,一是不好對那些攝像頭外的觀眾交差,二是,有時候,活著比死了更痛苦。
沒瞧見他們這些人裡,別說是女人了,就是男人,指甲都是專門修過的,這樣的指甲,一人往林知夏臉上身上惱上一道,再一人一腳的往林知夏的肚子上踹,就夠林知夏以後喝一壺的。
周圍的記者們和工作人員也都傻了眼。
他們之前可都是跟這些專門請來的人說好了的啊!還簽了協議,給了錢,讓他們保證絕對只開口罵人不動手打人,否則就要雙倍賠償。可這些人,怎麼說動手就動手?
動手就罷了,一個一個的,臉上那股子猙獰的狠勁,是他們從未見過的。
他們有人上去勸,那些人一轉頭:“等你丟上個兒子女兒,再過來勸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