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這孩子吧,怎麼能每次過來就幹活呢。
陶彩家也住這一片區,陶父陶母都是那種老實巴交的人。以前出了事,還是方誌國幫了他們的忙。
方誌國出事之後,陶父陶母帶著女兒一起來看過好幾次。
陶彩今年二十六歲,大唐幸三歲。
自從第一眼見到唐幸之後,陶彩就喜歡上了這個陽剛的大男孩。
當得知唐幸有女朋友時,陶彩還曾經黯然失神過。
結果方誌國從京城回來之後,陶彩從父母的言談中,得知唐幸跟焦迪分手之後,那心又死灰復燃了。
陶家開著一個早餐店,陶父掌勺,陶母買家洗碗之類的,陶彩充當服務員的角色。
現在陶彩時不時就過來,過來也不說什麼,悶頭就幫方母幹活。
每次唐幸看過來時,陶彩就羞澀的笑笑。
“阿姨,你不用跟我客氣的,我這些都做慣了的。”陶彩麻利的擦完灰,又走到方母李雲身邊,替她打下手。
她切菜特別好,刀功了得。
方母看了一眼書房下棋的兩人,問陶彩:“你真的喜歡唐幸?”
這孩子心眼真的太實誠了,雖然大了點。可是女大三,抱金磚。
配唐幸挺好的。唐幸以後工作一定很忙,家裡有個年紀大點的,知冷知熱的貼心人在身邊多好。
以前焦迪,李雲不是不喜歡。
而是焦迪的世界太大了,她就不是那種會為了另一半委屈求全的型別。就跟她跟唐幸分手的乾淨利落來說,兒女情長,不是焦迪的主要。
但陶彩就是那種相夫教子的型別。以後唐幸主外,她主內,挺好的。
陶彩臉就紅了:“嗯,阿姨。你不會嫌棄我吧?”
李雲也不能滿口應和,她說:“我和你方叔都沒意見。這最主要的,還是看唐幸。”
而且唐幸說到底也是乾兒子,還是隔了一層關係的,他們這做幹父母的,也不能強迫孩子。
方母覺得他們最大的幸運是遇到了唐幸,晚年最大的危機已經解除,以後她就守著方誌國好好的過退休的生活。
然後,待唐幸結婚之後,他們還能幫著照顧一下孩子。
唐母早早就把話說了,她不喜歡跟年輕人生活在一起,也不想為他們帶孩子。
她好不容易帶大唐幸,不想重頭再來。
李雲就想幫著帶。
兒子死後,她的心中一直有一個空洞,一個缺口,是唐幸的到來,彌補了那缺口。
吃了晚餐,唐幸照例要去送陶彩的。
“唐幸,你去送送小彩。”
兩人走在一起,一米六左右個子的陶彩,今天沒穿高跟鞋。她平常都是在店裡幹活的,也很少穿高跟鞋,不方便也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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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的唐幸襯得陶彩越發的嬌小。陶彩的臉頰發熱,心怦怦直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