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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打贏官司

“我知道,我們此行去英國也不會待很長時間,很快就會回來。我準備帶你跟何秘書去,留阿虎在這邊繼續跟蹤暗查。”

“我們去英國大概要待多久?”

“兩三個星期吧,爭取早去早回。”

“好。”

從高爾夫球場回去之後,蕭冠星把阿虎招到自己的公寓。交待他繼續暗中調查苗恆的身世與異常現象。

阿虎覺得自從有了多刺這個女保鏢,肖總就不重視他了,總是派他做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他也好想跟著蕭總去英國度一次假呀。

蕭冠星看出了阿虎的失落,知道他玩心很重的,想去英國旅行。

“你在國內給我守好公司內外跟我利益相關事,這一畝三分地是我光明前程的墊腳石,你可不要掉以輕心。你跟著我多年,只有你辦事我才放心。如果事情辦得好,等我們回來之後給你單獨放一個月的假,而且還要獎賞3萬塊錢給你遊玩去。”

“謝謝蕭總!為您守好後方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我不求回報。”阿虎開心了,起勁了。蕭冠星馭下功夫上層,三言兩語就把阿虎調理的服服帖帖的。

“我好了你就好了,該賞的還是要賞的。”

火苗山莊裡,白紫除了做苗恆的妻子,還做起了他的經濟人,只是她這個經紀人不會像別人那樣賺取佣金。她主要是做一些給他的新書做推廣和宣傳的事。根據苗恆小說的風格和特點,尋找更精準的受眾讀者和編劇,使苗恆成為真正的走到人前的作家,她還要負責一些日常的洽談簽約工作。現在,白紫與一些編劇接觸比較多了,經常要約在一起談劇本上的事。

就在苗恆和白紫夫妻去買車買房之前,苗恆剛好接到一個編劇的電話,後來,編劇到了火苗山莊,買下《冥界夫妻行》的影視版權,準備拍成電視劇。這個編劇叫韓楚天,他看中的小說,就會以最快的速度搞到手。現在好劇本很少,他每天在為了尋找新劇本而努力。這一次,他直接給苗恆轉了2500萬的全款。然後,以最快速度改成了劇本,接著就緊鑼密鼓地開展組建攝製組和選拔演員等工作。

可是,就在《冥界夫妻行》確定的開拍的前一天。各界媒體爆出猛料,說《冥界夫妻行》抄寫臺灣網路作家“一線天”的《異世幽靈之深情》。大家拿出這兩本書比較,發現故事情節,衝突,人物性格,故事發展都很相似,相似度高達80。《冥界夫妻行》的讀者評論區呈現了許多讀者謾罵的潮水,說半世仙魂欺騙了大夥,傷害了讀者的感情。

到底是誰抄襲誰的?還有待商榷……

然後,韓楚天的劇組因此事被迫延遲停拍。他也在催促苗恆給予正面回覆。如果真的涉及抄襲,將會向苗恆索取鉅額賠償。金額是先前購買《冥界夫妻行》小說的10倍價錢,即萬的賠償金,簡直是天文數字,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苗恆和白紫就“抄襲門”事件徵詢當地權威律師事務所的史律師。史律師介紹說,可以從很多方面入手,1.網路小說釋出在網上的都會有最初的時間,不管你後面把文章修改多少次,都不會改變最初的那個時間;2.每個作家都有自己的寫作風格,和慣用的句式和詞彙等等,仔細去查作者“一線天”上一部小說的寫作風格,人的寫作習慣和風格不會突然間就改變。像苗恆先生,喜歡寫玄幻言情類的,然後古文功底深厚,對古代環境、法律制度、人文思想等都有深層次的研究,從他現在更新的《假如我只活50歲》同樣延襲了上一本的風格。3.可以找人證,看讀者評論區裡有什麼線索,請早期的評論者出來做證。

被史律師一解說,苗恆夫妻倆有主意了。正式請史律師接下這個案子,他們要起訴網文作者“一線天”抄襲半世仙魂的《冥界夫妻行》。在史律師的指引下,大家一起研究了“一線天”的作品,並準備好了打官司的各種資料。

兩天後,q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一線天”的《異世幽靈之深情》抄襲“半世仙魂”的《冥界夫妻行》。苗恆勝訴,獲精神損失和務工費等共計10萬元。

凡是假冒偽劣的東西都經不起深究。原來此“一線天”非彼“一線天”。這個“一線天”是假的,其實由三個網路寫手組合寫就了《異世幽靈之深情》,就是王一天、林現和蔡妮子合夥寫成的,成稿於今年7月。而苗恆的文章第一章發表於去年9月3日,9月6日,收到網站簽約邀請,他與網站簽約時就已遞交了小說的詳細大綱。後來,小說故事完全隨著大綱寫來的。

而假“一線天”他們,再也拿不出比2014年9月3日更早的釋出文章的證據了。還有,他們對自己寫的故事情節一點都不瞭解,更不知為何要如此安排故事情節。而苗恆在法庭上可以從容地講述《冥界夫妻行》的靈感來源,和文章中的小細節,無論對方抓住哪一點,他都可以講得很清楚,頭頭是道,有理有據,叫人不得不信服。這就是抄襲與被抄襲者的區別。

因為苗恆的小說陷入“抄襲門”風波,現在勝訴,還了大眾讀者一個真實《冥界夫妻行》,大家歡欣鼓舞。因比,《冥界夫妻行》吸引了更多讀者粉絲,突然間又增78萬人。韓編劇也不會再向苗恆索要高額的賠償金了。

而假“一笑天”的組合團,一天之內分崩離息。他們也只能如實相告,說這一切是都蕭冠星的手下搞得鬼,是他想搞臭苗恆,讓他身敗名裂。

假“一笑天”的三位成員敗訴之後後悔不迭。他們不該為了一己之私,蕭冠星曾經承給他們—人8萬元,就失去了一個作家的操守。

接著,臺灣真正的網路小說作家“一線天”先生向法院狀告假“一線天。”說他敗壞自己的名聲,嚴重影響了“一線天”的名譽。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失費30萬元人民幣。後來假“一線天”不得又為真“一線天”付出15萬元的,才擺平了這場官司。主要策劃者蕭冠星和何固還被要開記者招待會,當眾向真“一線天”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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