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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買獅子

手冢留美子走了,林陽一個人思考,關於《森林大帝》版權的問題。

在原來的歷史上,1994年華特迪士尼影片公司,出品了一部動畫電影《獅子王》。

同一年,《獅子王》於倭國公映時,一夜之間就引起了鋪天蓋地的口水戰,人們紛紛指責迪士尼,抄襲了手冢治蟲的《森林大帝》。

小獅子的名字分別叫金巴、辛巴,還有相似的劇情,重合率之高確實是嫌疑特別大,這些事都是林陽重生之前,在網路上了解而來的。

面對著媒體的輿論,迪士尼拒絕承認《獅子王》與《森林大帝》的關係,並聲稱該片的故事靈感,來源於《小鹿斑比》及莎士比亞創作的《哈姆雷特》。

林陽奇怪的是,這麼明顯的抄襲,《森林大帝》的版權方手冢株式會社,卻沒有選擇用對簿公堂的方式來打官司。

僅僅是在媒體的採訪中說,他們是一家弱小的公司,迪士尼擁有的律師團,可以排入世界前二十名……

林陽不相信強大的迪士尼律師團隊,會毛天下之大不韙顛倒黑白。

這件事背後肯定有不可告人的原因,這就是林陽最簡單的想法。

其實,手冢株式會社選擇隱,確實是有苦衷的,借鑑別人的動畫原創作品,還是手冢治虫先動的手。

1949年,手冢治虫推出了自己的作品《大都會》,他模仿的物件就是迪士尼,在1928年出品的《米老鼠》。

除了《米老鼠》之外,還有迪士尼在宣告中提到的《小鹿斑比》,這並不是簡單的隨口一提,而是大有深意。

《小鹿斑比》是迪士尼1942年推出的動畫電影,接下來的還有1940年《匹諾曹》。

借鑑學習是每一個行業裡,正大光明的行為,只不過是看對方的態度罷了。

重生回來的林陽,沒有這些與蟲製作株式會社之間的秘密,因此,他不想敗壞自己的名聲,就準備用錢來解決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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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陽再次見到手冢留美子時候,就知道自己的東京之行不會空手而歸,之所以敢這樣想,是因為他明白,如果不同意,給自己打個電話就可以了。

“林先生,我們一家人經過商量,最終決定同意你的想法,所以,我現在正式代表蟲製作株式會社,與你商談《森林大帝》的版權?”

“留美子小姐,我非常高興你們做出這樣的決定,那麼,接下來咱們就開啟天窗說亮話,談一談有關的具體問題?”

“好,林先生,我們的意見是,此次版權僅僅是涉及動畫影視方面,不能把玩具等實物包含在內?”

手冢留美子首先說明的版權的範圍。

“這個沒有問題,我們可以在合同書裡寫明這一點,留美子小姐,還有其他的要求可以全部說出來?”

“林先生,關於版權費你打算出多少?”

“留美子小姐,根據現在市場上的行情,我也參考了一些影視劇版權費的案例,我是這樣想的……”

林陽所說的例子是,倭國電視臺購買87年《紅樓夢》版權,每一集的價格是1000美金。

“林先生,1000美金一集的價格確實是太低了,在你到來之前,有電視臺這邊與我們合作,拍攝52集的89版《森林大帝》?”

手冢留美子沒有說假話,富士電視臺確實是有這個意思,並且,這家電視臺還是65版《森林大帝》動畫片的製作出品方。

“留美子小姐,那你們打算多少錢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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