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陽的話音剛落,彭昌晨搭話了。
“停止出版?這麼大事兒我們做不了主,上面的領導肯定不會同意,全國的幾百萬讀者也沒有辦法交代?”
“如果不想停止出版,那剩下的路只有兩條,第一,換一個名字?第二,必須要得到美國《讀者文摘》的同意?”
“你們要是同意的話,我們也不會坐在這裡商量這件事了?”
周盾的心情非常壞。
“要想同意這件事,也不是不可能,就是需要商談一下名稱使用費的事兒?”
林陽的話就像是一縷陽光。
“名稱使用費?那得多少錢?”
周盾立刻就問了一句。
“按照你們年收入的百分之十,你們看怎麼樣?”
“百分之十?這麼多?不就是一個名字嗎?”
鄭遠旭十分不滿。
“那我就無話可說了,你們知道嗎?在國外,這個名字的價值之多少錢嗎?”
林陽環顧了對方三個人一眼後,繼續說下去了。
“《讀者文摘》剛剛更換了大股東,她支付了一億多美金?”
之所以要說出這件事,其實,林陽知道遲早是瞞不住的。
“我們可沒有那麼多的錢,再說了,這是在國內不是國外,不能用美金來計算,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彭昌晨這樣說,似乎是想提醒林陽。
“其實,我個人認為,改名也是非常好的辦法,這樣一來,對雙方都是有好處的,你們將來想發展國外的市場,只有這兩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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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陽再次說明了重名的問題所在。
“可更名並不是一件易事,我們的雜誌已經創辦了近十年,已經被大家看習慣了,現在突然要改名,困難非常多?”
周盾不限放棄。
“國內已加入了《世界版權條約》,這件事不是你們想當然的,要打算走出國門,沒有其他的辦法?”
林陽的解釋特別清楚。
“這件事其實看起來確實是不好,但是,每件事都有他的正反面,有人不同意、反對,或許還有人覺得改名好?”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你們不如可以試一試,在下一期的雜誌上,把這件事說一說,就算是提前徵集新名稱了?”
林陽不想把事情搞的太僵了。
“那你認為改一個什麼樣的名字比較好?”
周盾的這句話有些賭氣。
“拋開我此次的全權代表身份不說,站在同樣是華夏人的角度,我覺得只需要去掉兩個字就可以了?”
林陽的這句話讓提名三個人愣住了。
“去掉兩個字就可以了?事情沒有這樣簡單吧?你說,去掉那兩個字?”
林陽沒有說話,笑著用手把把剛剛買來的雜誌,用手壓住了最後的文摘兩個字。
在原來的歷史上,《讀者文摘》正式更名的時間,是在1993年7月的第7期,就是少了文摘這兩個字,最終變成了《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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