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做一單,再做一單就不幹了。
只要掙夠了創業的錢,等畢業後就開個小店,以後再也不到黃市來了。
等回了青城,不會有人知道她在滄市的事,也不會有人知道她之前是做什麼的。
抱著這樣的心理,高欣欣在這行當摸爬滾打,她本來就嘴甜,這下更是如魚得水。
很快,她就積累了一筆數目不小的存款。
隨著錢數的增多,高欣欣的心態也漸漸變了。
她之前還想著掙下的錢都攢著創業用,漸漸卻拿出越來越多的花在日常打扮和奢侈品上。
她享受別人崇拜又羨慕嫉妒的目光,這讓她覺得自已成了人上人,是被人仰望的存在。
於是她沉浸在這種虛榮裡無法自拔,現在回頭一看,竟然坐了十個月了!
被高志剛的皮帶一抽,她才驀然醒來,看到父母眼中的焦急與失望,她緩緩垂下了頭。
於是高欣欣在父母的勸說下,最終選擇去公安機關報案。
於是滄市的公安局聯合行動,派出特警一起,開展了一起掃黃行動。
只在那家夜總會裡就抓獲了涉嫌賣y人員16名,抓獲了皮條客3名。
順著皮條客的線往下查,又抓到了一堆賣y人員,很多都是年輕大學生。
甚至還有未成年。
等到最後的數字彙總到一起,竟然達到了一百多人。
這是一個非常完整的産業鏈,很多高校裡都活動著諸如小明那類人,藉著自已是學生的便利,哄騙女大學生為自已所用。
小明幹這行的時間不算長,所以他手下只發展出了三個人,其中一個還是自已的女朋友。
而隨著公安機關的調查,最多的那個竟然發展出了十幾人的團體。
小明等人在這些賣淫團夥中的角色就是拉皮條,或者叫媽媽桑,他們負責尋找客人,或者在各個酒吧夜總會等地方出人坐臺。
人員並沒有固定性,可能今天在這個酒吧,明天就去了那個ktv。
所得的錢都要和男媽媽桑以及娛樂場所分成,比例基本上是三三四。
場地和女生都是三,小明是四。
十個月幹下來,只高欣欣一個人,就給小明創造了六十多萬的收入,可見其中暴利!
而他手下這樣的女孩還有兩個,也難怪他有車不說,還渾身奢侈品。
經過調查,這些人的手段都差不多,都是靠著給女學生們洗腦誘惑+逼迫賣淫。
先在學校物色皮相比較好的女生,瘋狂砸錢,以談戀愛的名義和女生在一起,相處幾個月後側面勸說賣y。
直接答應的當然更好,拒絕了也不要緊,可以用灌醉那一套,或者還有更黑的手段。
只要成功一次,後面就沒有不下海的。
反正前面戀愛花掉的錢全都會從女生身上賺回來。
甚至還牽扯出了裸貸,可以說越查水越深。
沒人能知道,在看似和諧的表面下,隱藏著巨大的産業鏈。
ps.我這章會不會被封?
我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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