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闕彎腰逼近她,低聲曖昧道:“我先送你回家,晚上再過來接你,嗯?”
李朝朝臉上微紅:“爸媽不同意怎麼辦?我得聽爸媽的。”
他們的婚期定在陰曆六月十六,今天初四。
沒辦婚禮,在街坊鄰居們看來,等於沒結婚。
早早和他同住,傳出去,別人會不會議論她啊。
陸闕尊重她的選擇,又想為自己爭取:“你先問問,如果他們答應,你打電話到單位,我回來接你。”
李朝朝:“我找的到,自己去。”
陸闕輕笑了一下,她怎麼那麼實誠。“好。”
..........
驕陽似火。
李朝朝到家出一身汗,放下布包,戴上橡膠手套,走到水井邊舀水洗臉。
“你先。”她說。
陸闕挑眉:“我想用你洗過的。”
李朝朝:“.......”他在說什麼虎狼之詞啊。
她洗完將水潑了,換上乾淨的一盆,偏不滿足他的要求。
陸闕快速鞠水洗了把臉,抽出她正在使用的毛巾,從額頭擦到臉,再到脖子。
怪不得大家都想娶媳婦。
媳婦用過的毛巾都是香香的。
李朝朝沒眼看,轉身進堂屋,為其倒涼白開,同院裡的他說:“茶水倒好了,在桌子上。”接著進屋獻寶似的拿出剛開始做的鞋:“我連著縫,頂多明天就能好。”
陸闕此刻坐客廳的椅子上喝水,視線落在她的手上。
那手,看著纖細柔軟,指若削蔥。
指甲片片透著粉,在光下泛著瑩潤的光澤。
襯得半成品的黑色布鞋,都上了檔次。
隔著距離,便可瞧出細緻的針腳做工。
上一世,她嫁入林家後。
母親幾次提及她,誇她賢惠能幹。
林家人的衣服鞋,都是她做的,和買的沒什麼兩樣。
直嘆太可惜,因為這樣的好媳婦,本來屬於他們家。
林母卻不拿她當回事,四處講她的壞話,說她需求大,成天勾引林衡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