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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爭取

陸闕彎腰逼近她,低聲曖昧道:“我先送你回家,晚上再過來接你,嗯?”

李朝朝臉上微紅:“爸媽不同意怎麼辦?我得聽爸媽的。”

他們的婚期定在陰曆六月十六,今天初四。

沒辦婚禮,在街坊鄰居們看來,等於沒結婚。

早早和他同住,傳出去,別人會不會議論她啊。

陸闕尊重她的選擇,又想為自己爭取:“你先問問,如果他們答應,你打電話到單位,我回來接你。”

李朝朝:“我找的到,自己去。”

陸闕輕笑了一下,她怎麼那麼實誠。“好。”

..........

驕陽似火。

李朝朝到家出一身汗,放下布包,戴上橡膠手套,走到水井邊舀水洗臉。

“你先。”她說。

陸闕挑眉:“我想用你洗過的。”

李朝朝:“.......”他在說什麼虎狼之詞啊。

她洗完將水潑了,換上乾淨的一盆,偏不滿足他的要求。

陸闕快速鞠水洗了把臉,抽出她正在使用的毛巾,從額頭擦到臉,再到脖子。

怪不得大家都想娶媳婦。

媳婦用過的毛巾都是香香的。

李朝朝沒眼看,轉身進堂屋,為其倒涼白開,同院裡的他說:“茶水倒好了,在桌子上。”接著進屋獻寶似的拿出剛開始做的鞋:“我連著縫,頂多明天就能好。”

陸闕此刻坐客廳的椅子上喝水,視線落在她的手上。

那手,看著纖細柔軟,指若削蔥。

指甲片片透著粉,在光下泛著瑩潤的光澤。

襯得半成品的黑色布鞋,都上了檔次。

隔著距離,便可瞧出細緻的針腳做工。

上一世,她嫁入林家後。

母親幾次提及她,誇她賢惠能幹。

林家人的衣服鞋,都是她做的,和買的沒什麼兩樣。

直嘆太可惜,因為這樣的好媳婦,本來屬於他們家。

林母卻不拿她當回事,四處講她的壞話,說她需求大,成天勾引林衡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