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後回憶童年,也是八十年代初她所在農村的現狀。
那時農村是偏僻難行的窮鄉,和今天二十年不到,早已日月換新天的大公路修通、產業致富、規劃統一青山綠水新農村不同。
當年娘娘如此不待見她,造成她苦難的童年和窮也沒有多大關係,原因是父親造的孽。
父親建築工人,在湖南株洲修公路,和娘娘兩地分居。
和當地村裡某個女人有過關係,並生下的她。
她有母親,卻從來沒有在她生活中出現過。
和現在建築單位成立專案部,一個專案部專案經理、技術總工、幾個現場施工、預算資料、實驗測量人員最多十幾號人,現場具體工序施工全部分包民工隊,管理性控制不同。
那時侯建築單位幹活的都是自己工程隊伍,幾百號人。
她父親就是工地上負責開挖土石方的工人。
有一個時代特徵,那個年代的建築工人自栩自己是播種機,走到那裡播到那裡。
有工作有工資的建築工人是窮鄉僻野的鄉村女人要找的好男人標準之一,可是相當一部分工人老家裡還有老婆孩子。
出事往往是等當地找的女人生出了小孩,許多事情才揭開鍋蓋。
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天生的母愛會使她們放棄一切,死心塌地想嫁給建築工人。
生下孩子產生的‘親情’是在強迫中產生的,許多會和家裡的原配鬧得不可開交。
這種事涉及到許多家庭,搞不好會讓許多建築工人原配家庭妻離子散,進而影響到單位的穩定。
為平息事態,單位會介入安撫。一種情況是讓工人把工地生的孩子帶回老家,出錢讓工地女人改嫁;沒生孩子是單位直接把職工調走,遠離是非。
吳鳳就是被造孽的建築工人帶回老家那一種情況。
父親本是鎮裡一孤兒,當年在鎮上當民兵。
民兵支援工程建設,父親得到機會進了建築單位,工作的流動性質常年在外。
把吳鳳帶回家,確確實實是父親在株洲那邊工地時做了對不起娘娘的事。
自己作為一個時代產物,錯誤出生的孩子,還要交給娘娘撫養,娘娘的不舒服,仇恨可想而知。
可是那些仇恨和被迫生出來,像吳鳳這樣的孩子有什麼關係呢?孩子是無辜的!
可是小小孩童無辜的申述又能靠誰呢!
所以她小時候,三四歲就開始乾洗碗、洗衣服這些家務,剛明白事理就有一種很恐懼的心裡。
如果那裡幹得不好就會被娘娘揪著頭髮,一下子從屋裡甩到屋外去。
她也奇怪自己小時候怎麼沒有被摔死或者缺胳膊少腿,命硬!
吳家寨里人都知道她是父親從外省工地帶回來的,小小年紀在家裡啥活都幹,就像一個小大人。
如果沒有國家的防輟學政策,沒有學校老師下鄉檢查,她怎麼可能到鎮小學讀書?
如果不讀書,學到知識見世面,有學校老師的保護並學會自我保護,她怎會活得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