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凝視著陳涵,看著她驚慌失措,忐忑不安,又或楚楚可憐,淚水漣漣。
冷笑,並沒有一絲一毫同情。
並不是我江楓冷血,實在因為陳涵今天的舉動,疑點太多!
然後,令我奇怪的是,即便總是覺得有很多地方不太對路,卻實在抓不出關鍵所在。
以至於,我曾經一度以為錯怪陳涵,她的惶恐,她的隱瞞,完全出於一種女性特有的自我保護意識,因為那種難以言表的隱患,不得不去做一些違反監獄規章的勾當。
還好,大蝦米仇冉可一席話提醒了我,讓我意識到,能在甲字監區營造一方勢力,並且有著十多個死心塌地跟隨的手下,這樣的女人,怎麼可能不是人物?
而,憑什麼被我一頓威逼,就能說出自己的隱私?
是啊,我慨然,陳涵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種選擇她什麼也不用說,任憑我們調查好了,最後,大不了還是同樣的結果!
甚至那樣會更好,獄方發現陳涵的確有難以啟齒的疾病,必然不會對她太過苛責!
所以,直到進到監獄食堂辦公室,我和陳涵私下聊天的時候,我才終於意識到,陳涵的問題究竟表現在哪裡!
她,太過激了!
對,就是這樣!
記得在學習犯罪心理學的時候,老爺子曾經給我們講過,心理素質過硬的犯罪分子,面對檢方審訊時,一般會採用的過程。
先是裝傻,能賴就賴,能糊弄就糊弄。
直到所有證據指向自己,或者說警方的預審員是那種老資格,根本不會被輕易矇蔽,這時,犯罪嫌疑人的心態自然會過渡到第二階段,就是,沉默不語!
你問什麼,我一概不知道,你說的任何線索和疑點,和我根本沒有關係!
沉默,死寂,對抗!
因為,往往檢方在審訊犯罪嫌疑人的時候,並不一定掌握太多關於其犯罪的確鑿證據。
採取的手段,往往也是詐!
比如,檢方預審員會說,某某,你所犯的一切罪行我們都已經掌握,現在,政府給你寬大處理的機會,你應該相信黨和政府的一慣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所以,說吧,老實交代,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
或者又會說,某某某已經交代了,我們只是和你對一下口供,看看誰說的情況中存在不盡不實的部分,誰先說,說的多,就會看成主動立功行為,在後面的量刑過程中會加以考慮…
這些手段,對於大多數犯罪分子都會有一定效果。
一問、二詐、三嚇唬,再加上局子裡特定的氛圍,基本上一百個犯罪分子,九十多個都會撂了!
但也有例外,有些人第一關糊弄不過去,就進入第二階段,沉默對抗!
如果到時候還不行,那好,她們將會採取第三招,就是交代那些不會構成重刑的罪責,或者,將自己在某個刑事案件中的責任降到最低!
而,交代與案情無關的其他輕罪,也是犯罪分子常用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