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沒別的可談,那你睡我?
溫絮在心裡把他罵了百八十遍。
這個案子起先她不知道內容,劉副總看是沈硯的找來的,還給了格外高昂的價,也不管是什麼案子了,巴著他就不肯放。
合同裡有一條,案子必須由她全權負責,為這,劉副總一整天為她鞍前馬後,端茶遞水,就怕她一個不樂意就甩手不做了。
溫絮只覺沈硯真不是個東西。
他明明知道設計是抄的,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因為六年前的那款對戒是她還在讀設計專業時候的產物,是她送給沈硯的。
而他,作為知情者,竟然要她去幫抄襲者公關,多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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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和沈硯有一段。
一段低調到幾乎沒有人知道的過去。
沈硯是她的初戀。
自古初戀都不得善終,所以她和沈硯分開,也是情理之中。況且她和沈硯之間的那點過往都是六年前的事了。
唯獨她覺得奇怪,當初她一個無名小卒的設計作品,只因沈硯喜歡,放在國外的一個小型的私人展覽上展出了一天,按理來說是不會有什麼水花的,沒想到竟然會被人拍了照留存到今天。
溫絮也是後來聽同事說起才知道,這次沈硯的女朋友陷入了抄襲風波,為了洗白現任,他花了不少錢。
沈硯也不在乎,沒別的,單純護短。
公開場合沈硯沒承認過自己有女朋友,溫絮循著桃色八卦去網上找了半天,搜尋引擎是這樣介紹那個女人的——江荔,天才珠寶設計師。
“天才還要抄?真是下頭。”溫絮還在熬著寫文案,冷不丁聽對面的同事抱怨。
還有更下頭的,被抄襲的受害者在給抄襲者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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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絮卡在十二點前給沈硯郵箱發了方案,等她打車到家的時候,發現樓下站了個男人。
他背對著她,影子被路燈拉得狹長,溫絮看著,突然覺得沈硯好像也挺孤獨的。
她想假裝沒看見,沈硯攔住了她。
溫絮停下,沒看他。
沈硯把列印的東西甩了過來:“你用當初的設計底稿交差?”
溫絮沉默了片刻,道:“把六年前的設計圖紙安上江荔的名字,就當是這一千萬買了我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