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那我把地址發給你。”
掛完電話,秦雲臉上的笑容如沐春風。
這樣的笑容,黎燕几乎很少見過。
可明明是對方高興自己也高興,但黎燕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
一個小時後。
秦香獨自打車來了夢鄉酒店。
秦雲安排了一個喝茶的包間。
三人圍坐在小木桌前。
氣氛有些怪異。
“你想好了?”
秦雲一邊給秦香倒茶一邊開口問道。
後者微微一滯,有些恍惚:“想好什麼?”
“跟我回京州……”秦雲淡淡回應。
秦香卻笑道:“我正要說這件事。”
“……”咬了咬自己薄薄的嘴唇。
沉疑了數息,秦香才開口道:“我跟你回去可以,但我必須得看到你的誠意。”
黎燕看向秦雲,後者點頭道:“你想怎麼看?”
沒有直接回應。
秦香從自己的包裡拿出一份合同。
這一幕令得黎燕不禁覺得有些滑稽。
還有合同?
秦雲依舊面色淡然,接過秦香擬定的合同,同時後者也開口解釋道:“為期一週,如果你都能做到,我就考慮跟你回京州!”
秦雲沒有反駁。
仔細地看著合同上的著明……
同意彼此暫時以兄妹的身份同居,但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第一,同居期限為一週,延長或提前結束的權利皆在女方。
第二,同居期間,男方必須遵守相敬如賓的規矩,以保護女方為責任,不能做一切傷害女方的事。
第三,同居期間一切家務,南方承包,包括洗衣服、做飯、打掃衛生。
第四,女方有合理要求,南方必須滿足,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脫。
第五,合約的一切解釋權歸女方,滿期後,一切事物的決定權也在女方,男方沒有一點權力干涉。
綜上五點,如果男方都能做到,女方會酌情考慮與其相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