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yetop >
sty1nove.k"
dataads297"
dataadforat="auto"
datafuidthresponsive="true"><ins>
“自古帝王歷此大變,必改正朔,易服色,從而試變化之道,以合天意,所以明曰受命於天也。
方今陛下躬聖發憤,昭配天地,功高德至,故老臣特此上諫,合眾典文所曰,愚以為,所謂三統之制,有其定製,而有後勝複於前聖者,皆是二代在前也。
今而有計,有延二代之統絕之意,是為而不序矣,想此變道,惟有陛下發乎聖德,宜有考之,順合天地四時之極物,則順陰陽以定大明之制,有其規理,更為萬世則,定萬古基。”
司馬遷見解很獨特,一套連著一連,令劉徹目不暇接。
只不過這不是一件小事,既便是歷史證明改元可以,但劉徹覺得表達看法的權利還是應該有的,所以這奏章在劉徹的案頭放了數日,每天打理完國政,他都會拿出來反複地瀏覽揣摩。
參考一下司馬遷的看法。
因為諸事太過不順,
如今有點波瀾,
他起了興致之意,要有司找來歷代歷法,上溯三代之長,下迄嬴秦,一一進行參驗。
終於在十月的一天,他決定將奏章交朝會廷議,納入正規流程。
石慶、王寬等人認為,所調嬴秦以降,十月為歲首,皆與農時節氣錯位,每每思之多有不便,宜行新歷。
說實話,
秦始皇只是打了個底,
美其名曰了一番,
真正辦事的,
還是漢代……
趕情漢朝的辛辛苦苦,只是襯託秦的偉大,劉徹極端不滿。
司馬遷也接著道:“想臣與精通律歷者落下閎、鄧平諸君測算,所驗是年為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分,月為二十九日八十一分之四十三。
而以孟春正月為歲首,如此則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連珠以測吉兇,是謂曰吉得變,無變無大吉。
上利朝廷循晦朔而朝覲祭祀,下利農桑據節氣而耕作,請陛下定奪。”
群臣皆以為司馬遷言之有理,紛紛贊成改元變歷。
劉徹其實也聽不太懂,不是不懂話的意思,而是不能理解,不過想來是沒什麼錯的,於是下詔,改元太初,而漢歷自此名為《太初歷》。
從這一年起,
西漢以前十月為一年之首的古制變了,標誌歲首與正月合為一體。
太初元年的正月,就如此時,在這喜與憂的動蕩中來到了。
慢慢地過了初五,長安城裡的各街各巷紛紛掛起千姿百態的花燈,而整個京城一時間變成了一個花燈的世界。
無論官府、商賈、百姓,都統統把燈節看成過年的最後一次喜慶。
這些燈雖然是有大小、繁簡、精粗的差別,然而,所有人的心境,卻都是一樣的,不盡相同。
未央宮、長樂宮的歌舞百戲也在加緊排練,由裡面鼓樂、笙聲,每日一大早就在樂坊上空飄蕩,直到午夜才漸漸平息。
看著簡陋版的萬家燈火,劉徹心緒開始平靜了,把生死把李妍的離去,嘗試著淡忘……
到處都彌漫著歌舞昇平的氤氳,從劉徹到三公九卿,都暫時將煩惱拋在一邊,而是一心一意的投入到迎接上元節的喜慶之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