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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你在t hote工作了多久?”

“快要一年了。”

“請問王先生,一年前你在哪裡工作?”

“在inderfu hote。”

“工作性質是什麼?”

“酒店餐飲部的服務員。”

“請問你為什麼從inderfu hote離職?”

“我……做的不開心就辭職嘍。”王頌安躲閃著宋家齊的目光回答道。

“是因為你偷竊,所以被inderfu hote的老闆開除了,對不對?”

“……是。”

“我這裡有一份inderfu hote餐飲部經理劉志剛提供的檔案。他證明,你被開除之後,當場大罵inderfu hote的老闆沒良心、沒人性,還說如果有一天他栽在你手上,你一定有冤報冤,有仇報仇,是不是?”

宋家齊一邊說,一邊從周亦霏手裡接過一份檔案遞給法庭工作人員拿給法官。

“那……被開除當然會生氣,生氣的時候當然會說點狠話了……這也沒什麼吧?”

“inderfu hote的老闆就是我的當事人ison餘,餘中健先生。”宋家齊指著ison向陪審團的人說明,之後才再次看向王頌安,“你同我的當事人有仇,無意中發現同他開房的女仔死於非命,所以你故意編造出一個謊言來陷害我的當事人,想讓他入罪作為報複,是不是?”

“反對!反對辯方律師對證人的證供做出毫無根據的推測!”

“雖然辯方律師已經證明到證人對被告有報複的動機,但是仍然未有足夠的證據表明證人所給出的口供是假的。所以本席宣佈,反對有效!證人無需回答這個問題。”

檢控官滿意地笑著坐下了。

被告席上的ison緊張地抓緊了欄杆,宋家齊卻絲毫沒有受到打擊的樣子,他繼續盤問:“王先生,剛才你在法庭上作證,稱兩點鐘左右送餐到607號房,親眼看到我的當事人很生氣、很大力地拉著死者殷紫如回房。是不是?”

“是的。”

“你在撒謊!”

“我沒有撒謊,我說的都是真的,我親眼看見的!”

“反對!反對辯方律師兩次三番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懷疑證人證供的可信性!”

“辯方律師,你有什麼解釋?如果你給不出合理的解釋,本席會認為你在藐視法庭,將會取消你對證人王頌安的盤問。”宋家齊再三說證人不可靠,法官已經有點要生氣的樣子了。

☆、082

“法官大人, 根據警方給我們的資料,證人王頌安於4月8號在西九龍警署所給出的口供,裡面很清楚地指出, 他是在案發當日淩晨兩點鐘左右送餐到606號房, 經過607號房的時候房門正好開啟, 他才會看到死者同我的當事人的糾纏。”

“但是就在剛剛, 證人卻改口說自己是送餐到607號房的!”

“證人的口供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會出現這種前後不一致的情形,說明他根本沒有目睹到這件事的發生,因為所有的細節都是靠想象,所以每一次重複的時候不會完全一致。換句話講,就是證人完全是無中生有、蓄意編造謊言陷害我的當事人!”

法官跟檢控官都急忙翻開自己手中同樣來自警方的資料,發現的確跟宋家齊說的一樣。

“反對無效!”

幾個陪審員交頭接耳, 證人席上的王頌安已經垂頭喪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