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別人說什麼,你就信什麼,就像這個小李一樣。
文學還能感動年輕人?!笑話!
看到沒有!這就是真的省錢!一瓶可樂貴還是一個月房租貴,我能算清楚,你們能算清楚嗎?一天天就會傻樂!說什麼人間太辛苦了,我要做神仙!房租都算不清楚,你能在天上買到房子嗎?!
小李年紀很大了,還學人英雄救美,把自己的胳膊都打斷了。我很生氣,他救的那個美是我先看上的。
小妹妹那年19歲,長的不比網紅差,我很喜歡她,她是我的手下。
這不就很方便嗎,我打工的地方不禁止內部員工談戀愛。
小妹妹被4個無業遊民騷擾了,騷擾的很嚴重,我趕到現場把遊民們都打跑了!
你看,又起鬨,我也是修過仙的好嗎!
小李被打的很慘,他保護了小妹妹,他把她關在自己的超市裡面,害得她都沒看見我的武功有多厲害!
我給小李點了穴,因為怕他還沒到醫院就會流血把自己流死。
小妹妹很害怕,害怕到她感覺全天下的男人都是垃圾!
我很生氣,我那麼英勇,怎麼會是垃圾!?
我跟她掰頭了很久,最後她辭職躲開了我的追求。
嗯,確實我也是個男人,理解一下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笑什麼?我沒背錯啊,詩經嗎,我三歲就能倒著背了。
忍一忍啊,我確實就是你們傳說中的那種天才少年。不要太嫉妒我,努力你們也可以,加油喲!
我也是讀過書的,只是我現在裝的像個成功人士一樣。
以前我是個讀書人,現在我只聽書了,也和你們一樣,把刑法課當脫口秀一樣聽了。
你說一個講刑法的來說脫口秀,算不算道德的淪喪?!
啊!?那個誰!
嗯,我今天要講的到這裡就完了,後面的真沒寫出來。
小李啊,如果你看到我,麻煩你聯絡我,我請你來xx,我還你那一個月的房租。
是你告訴了我,什麼是文學,什麼是文學人物,什麼是文人風骨,什麼是書生一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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