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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狗

見的人多了,反而喜歡上了狗。

這句話是我最近反覆看到或者聽到的,我不知道具體出自於哪裡,但是我相信,這12個字代表了很大一群人的共同觀點。

我想說的是,在我的偏見裡,狗的前身原本是狼,是吃肉的,食物的選項中是包含了人的。

狗是被馴化的,是在長期和人類共處中,由人的喜好和需求被強制壓制成現在這個樣子的。這個過程以我的主觀臆測,並不是那麼的友好,換成任何一個人去經歷,只怕都會大聲的哭出來。

人們喜愛狗,人們也打死會咬人的狗,甚至一些沒有咬人的狗,只是因為體型讓人感覺到受到威脅,也就被淘汰出局。還有一些更加委屈,他們原本是主人的心頭肉,卻無力反抗一些人的貪婪,被無情的送到了餐桌之上。

主人貼了啟事,主人在街頭呼喊,主人見不到自己的寶貝,主人們流下了眼淚。

狗,因為自己的一時大意和主人分開,他們彷徨無助,他們命在旦夕,他們成了別人的美餐,最後的呼喊,大概會是:

主人!你在哪裡!?

我養過兩條狗,一條是上小學的時候養的,名字叫虎子。一條是走出校門,進入到社會的時候養的,名字叫休休。

上小學養的虎子,我為他寫了個作文,語文老師看了很是喜歡,她讓我在全校面前,用喇叭唸了那篇作文。

那個時候,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寫作文,是一件可以給人帶來光榮感的事情。我念了自己寫的作文,因為太激動,唸的不算多麼好,但是校長給了我一個筆記本,一個價值5塊錢的筆記本。在我上小學的時候,5塊錢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是將近兩個月的零花錢。

我拿了自己手寫的作文稿,拿了獎勵的筆記本,我開心的跑著回家。

虎子不見了,他沒出來迎接我,他的年齡不大,才剛剛半歲。父親和我去尋找了所有可能的地方,甚至為此打擾到了所有的鄰居,最後還去問了工廠的保安。

虎子大約是被人偷了去賣掉了。

我那個時候還小,不知道狗被賣掉意味著什麼,但是我知道我很難過。我把手寫的作文稿燒了,我把筆記本燒了。

父親看我太難過,找了一把氣槍,就是那種可以發射鉛彈的氣槍,現在已經沒有見過哪裡還有了。他帶著我走到田野裡面,去獵殺那些無辜的鳥。

殺戮,是可以緩解仇恨的,也是可以緩解內心巨大的傷痛的,那是我在我那個年齡,一種糊塗的感受。

那天我並沒有打中任何一隻鳥,我太小了,飛鳥也太小了,根本打不到。但是我打完了一盒子鉛彈,大概是一百顆。我不那麼難過了,也不那麼生氣了,開始後悔燒掉了筆記本了,它代表一種光榮。

父親給我買了一本,雖然只值兩塊錢,但是我不覺得比五塊錢的差多少,我拿來當了語文課的隨堂筆記本。

休休是我一時糊塗收養的一條被棄養的狗。那個時候我很年輕,剛出校門,渴望著和女性發展愛情。

我去了健身房,鍛鍊自己的體格,健身房裡來了個警校的學生,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她深深的吸引著我,可健身房裡並不是只有我一個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