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這個,張曉菲媽媽就咬牙切齒了起來,“判了,特意花錢找了律師,兩項罪名合併,判了他十七年。才十七年,真是太少了,照我說就該牆壁,這個社會渣滓。”
“十七年……”我喃喃,有些意外,“對方就沒有請律師申辯?”
“聽那個律師跟我們說,如果對方也找了律師申辯的話,說不定會以醉酒等等原因減刑,可能只會判個五六年,但是因為他人品實在太差了,又是在隔壁縣發生的事情,根本沒人給他出錢請律師,所以他就被判了十七年。”張曉菲媽媽突然又高興了起來。
我長舒了一口氣,“那還好,至少她們娘仨可以安靜十七年了,十七年之後,大妮兒小妮兒也長大了,也都學會保護自己了。”
“那娘仨,真是命苦啊。”張曉菲媽媽嘆了口氣,把頭縮了回去,沒再說話。
又坐了一會,孟翰林看了看天色,就告辭離開了。
小芳挺不捨得,趴在門口看了好大會子,回來就跟我害羞,“孟翰林出去了幾個月,感覺越來越好看了。”
我看了一眼沈碧,她倒是挺淡然的,可能還沒學會吃醋呢。
“唉,真是越來越有氣質了呢。”小芳又嘟囔了兩句,見我沒回應,就捂著臉離去了。
我嘆了口氣,看了朱雷兩眼,最後無奈的一攤手,決定什麼都不管。
雖然在T市吃的也不差,睡得也不差,但到底沒有自己家裡舒坦,也沒有媽媽做的飯菜好吃。
就是在賓館裡住了幾天敞亮的大房間以後,再看我們現在這個逼仄的小出租間,怎麼看怎麼覺得不對勁。
最後我一狠心,跟我媽商量了一下,就拿著一千塊錢,去店鋪附近找了一套出租的房子,是那種三室兩廳的小區房,環境挺好的,價格也不貴,一百塊錢一個月。我砍砍價,用一千塊,租了一整年。
剛好平房這裡也快到期了,我們娘幾個就開始著手搬家。
孟翰林消失了一整天之後,有些疲憊的出現了,本來說是要立即回T市的,看我們娘幾個搬家人手不夠,就主動過來幫忙搬東西。
我媽推辭了兩句,見他挺心誠的,就同意了。
我們娘仨的東西不多,主要都是被褥啊衣服啊等軟物什,我媽就用小山輪一趟一趟的運。
唯一比較難抗的,就是一張學習桌和一張吃飯桌了。
孟翰林自告奮勇的抗桌子,還在我媽蹬三輪的時候在後面推。
我和沈碧則拎著小包袱在後面跟著跑。
就這樣一趟一趟又一趟,大概跑了七八趟之後,總算是把東西都安置妥當了,最後只剩下倆板凳了。
我媽累得氣喘吁吁的,沈碧就自告奮勇說替我媽蹬三輪,剛開始孟翰林不作聲,等沈碧要摸車把的時候,他突然坐了上去,並把沈碧按在了車裡。
我站在一旁感覺,雖然並不喜歡沈碧和孟翰林發生什麼感情糾葛,但不得不承認,他人還挺好的。
至少,知道心疼沈碧。
“哎,哎,你們慢點。”我媽氣喘吁吁的,被我和沈碧扶著坐在了小三輪上。
孟翰林在前面騎車,去拉最後一點東西,我們娘仨跟著,想去再看一眼那居住了一年多的地方。
結果才走到一半,孟翰林突然踩了急剎車,並急促的喊道,“你們快點下去,快點走遠點。”
“怎麼了?出什麼事情了?”沈碧有些疑惑地從車上跳下來,就瞧見一胖一瘦一隊夫婦,正氣勢洶洶的對著孟翰林走了過來。
“這是翰林啊?”那胖子男人誇張的喊道,“你不是說打工去了嗎?還說去多遠多遠的地方,以後好幾年都不會回來,可你怎麼還在這裡?難道你就是在城裡打工?從這裡到咱村裡到底多遠啊,需要你走好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