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大家見諒,這是第二章,我碼字速度真的很慢,再加上白天很忙,所以第三章估計下晚上去了。)
回到外公家裡,郭去外公和大伯出了門,坐在堂屋前的臺階上,使勁的抽著煙,外婆則在灶前燒火做飯,屋子裡獨留母子三人。
“我家小明曬黑了。”張明芬心疼的看著郭去,說完又摸著懷裡丫頭亂蓬蓬的頭髮,目光在兩孩子之間看來看去,生怕這是在做夢,下一刻就看不到孩子了。
張明芬本來就不肯離開兩個孩子,儘管孩子父親喝醉酒後經常打她,但最後她被自家父母帶走,從此也就沒有再回過那個家,此時再與兩個孩子見面,那自然是不願意分開。
這一年多來,她至少去三元鄉十次,每次都是趕場天,然而,她卻不能上前。
一是不敢,因為上前相認她恐怕就不願意走了,然後恐怕又會被郭去的父親喝醉後打她。
二是無法,因為她身邊跟著的,要麼郭去的外公或是外婆,要麼是郭去的舅舅。
所以,這十幾次,她一直都躲在兩個孩子看不到的地方,靜靜地看著,無聲的哭泣。
舊時的婚姻害了無數人,恰好郭去母親就是其一,她結婚前總共也不過與郭去父親見過不到十次,然後就嫁了。
作為後世人的郭去,深知有愛情的婚姻,時間久了都容易離婚,何況是沒有愛情的婚姻呢。
所以重來後,他才會不怪罪她母親,因為她也是可憐人吶。或者說是苦衷。
時間悄悄流逝,飯熟了,菜也炒好了,人們回到了屋子,一家人外加郭去大伯,全都圍著方桌坐著。
飯由郭去的舅媽舀好,一桌人安靜的吃著,期間丫頭或許是血緣關係的緣故,經過這麼長時間的相處,她已經不再害怕媽媽了,張明芬自己不吃飯,而是選擇先喂丫頭。
當初她離開時,丫頭剛斷奶不久,那段時間一直是她餵飯,所以或許是這個原因,丫頭雖然記不得了,但卻很熟悉。原本丫頭是不吃陌生人喂的飯的,但現在卻沒有拒絕,看得郭去嘖嘖稱奇。
一頓飯吃完了,也到了幹正事的時候了。
碗筷和盤子被撤去,桌子也用桌布擦乾淨,一家人圍坐在一起,裝滿花生米的盤子也被端上來。
郭去拿出小康煙,給外公,大伯,舅舅每人派了一根菸後,這才道,“外公,我想把我媽接回去。”
郭去外公原本點菸的手一僵,沉默充斥著這個房間。郭去睜著眼看著外公,毫不閃躲,以表明自己的決心。
“你爸那裡……”
“不用管他,我現在和我爺爺住在一起,已經好久沒有見過他了。”
“可是他當初可是說過,出了那個門,就不要再回去了,還說以後在三元鄉見到你媽媽一次,就打一次,我……”
“這個不用擔心,我來此,是經爺爺同意了的,有我爺爺在,他不敢去村子裡。”
郭去外公沉默,最後嘆氣道,“我還是不同意。你媽媽才三十歲多一些啊,她這一輩子還長,哪能……”
他外公這話,郭去算是明白了,意思就是,他們在尋思讓郭去媽媽改嫁,若是回了水溝寨,就完全嫁不出去了。
這也讓郭去沉默,他不能為了丫頭,而斷送母親的一生,不然,那就是大大的不孝。
他不是小孩子,不能太過自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