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清歌的愛情觀裡,並不是說談戀愛了,就一定要結婚,但是對她來說,自己找的戀愛物件,一定是要可以持續發展到結婚的,如果只是想著隨便談談,並不在意對方是否適合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李清歌不會有這樣的認知。
“喊老公。”趙安繼續嬉笑著,喜歡看李清歌被他逗的臉紅嗔怒的樣子,大概這是每個男人的樂趣。
“小安子!”李清歌不許藺小仙那麼喊,但是李清歌自己可以喊,因為這是男女朋友間的玩笑,“哼,那個是古代的太監的稱呼。”
“古代的太監的稱呼是什麼?”趙安疑惑地問道,不過他當然是知道在古代“老公”是用來稱呼太監的。
“自己去查資料。”李清歌不是笨蛋,哪裡這麼容易上當。
“在古代,像我們這樣的,基本上你就可以算是我的女人了,非君不嫁的那種。”其實扯起古代的這些東西,趙安當然也不會比李清歌差。
“在古代,我父親就是封疆大吏,我媽就是誥命夫人,我是官家大小姐,你……你是半夜爬牆的書生……”李清歌想了想,覺得挺好玩的,接著構思,“不對,你是半夜爬牆的武林高手!”
“半夜爬牆的武林高手,爬進你家裡,那是採花賊。”趙安很遺憾地說道,“其實我想當淫賊的,可是我壓根就沒到手,只能說是採花賊了。”
“哼,你這個採花賊,居然敢夜闖官邸,你可知道這是死罪,本小姐可是天道門掌門人,還不速速束手就擒,或者本小姐可以暫且饒你一命,交由官府從輕發落!”李清歌興高采烈地說道。
“小姐……不,也就烏鵲這麼叫藺小仙,李家小姐,真是大水衝了龍王廟,自家人不識自家人,我看你就別把我交給官府了,正所謂有緣千里來相會,我們乾脆就把姻緣結了吧,你瞧擇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藉此良辰美景,洞房花燭如何?”趙安更是高興地說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說的有趣,李清歌也笑了起來,“懶得理你了,就會說葷話,等會兒我真打你了哦!”
李清歌巧笑嫣然,眉目間還帶著淡淡的羞澀,這一剎那的風情讓趙安彷彿看到了唐嫵的影子。
吃完飯,趙安牽著李清歌的手散步。
吃飽了,有些懶洋洋的感覺,兩個人走的也慢,天氣依然炎熱,但是握在一起的手並沒有誰想要放開的意思。
肩膀時不時地靠一靠,看看,聊聊,街邊的燈光變幻著,李清歌的音容笑貌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時候,總能夠給趙安不同的感覺。
所謂戀愛,大概就是出現了這麼一個人,什麼也不做,只要在一起就會很舒服,做什麼,都不會覺得無聊。
兩個人慢慢走著,就來到了酒吧街,這裡和坡子街本就領著。
“將來,這裡會新建一條街道,以古風建築為主,店鋪的裝修風格也會統一,成為新的遊玩景點。”趙安指著充滿舊城風格的太平街說道。
“不錯,我讓媽媽介紹郡沙負責市政建設的副市長給你認識?”李清歌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道,因為她知道如果趙安覺得真的有必要,她也可以真的這麼做。
“隨便說說,滿足下嘴巴市長的感覺。”趙安笑笑,他只是想起了後多年後這條街的風景,他在網上看到了一些照片,有些懷念郡沙時的感覺。
“男人是不是都喜歡當官,大展拳腳,掌控一個城市,一個區域甚至一個國家的感覺?”李清歌好奇地問道。
“也許吧,男人天性是有野心的生物。”趙安點了點頭,“絕大部分男人都是。”
“你呢?”李清歌認真起來,“我覺得你比我爸強多了,他就會擺官架子。”
位置不一樣,環境不一樣,眼界不一樣,自己的父親就是封疆大吏,在李清歌眼裡,這個父親沒什麼了不起的地方,她也不會覺得走到她父親的位置有什麼困難的。
“傻瓜……你父親能夠到現在的位置,除了他的背景,你外公家的支援外,他這個人本身肯定也有自己的能力和可取之處,否則也不會輪到他被選定為獲得支援的人,一個大家族,這樣的位置也是炙手可熱的,競爭的人也很多。”趙安笑著說道。
“如果你要當官,我媽肯定支援你,我媽支援你,我外公家就會支援你……藺南秀也會支援你,我媽都支援你了,我爸爸家應該也會出力的,再加上我媽媽在曾家養的那條狗,肯定也會支援你。”李清歌輕輕巧巧地說道,“你就當大官了。”
趙安只是笑笑,說起來這麼簡單,想起來似乎也這麼簡單,但是並不是真的就能夠這樣,趙安倒是有些好奇,“什麼在曾家養的那條狗?”
“就是曾紹青啊,他喜歡我媽媽,就算他自己娶了老婆,一大把年紀了也還是賊心不死,別人都這麼說他,說他是我媽媽養的狗。”李清歌也是偶爾聽來的,一般人不會這麼議論曾紹青,但是幾個家族的年輕人裡,往往私下聊起來就有些肆無忌憚了,對於長輩的一些風流韻事也會熱衷。
“曾紹青啊。”趙安眯了眯眼睛,這次針對藺南秀的事情後,如果成功了,曾紹青大概會一時風頭無兩吧。
“不說這些了,前面好熱鬧,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去看看。”李清歌拉著趙安的手往前走去。
這裡是酒吧街,慢慢一條街燈紅酒綠,路邊隔三差五停放著不少豪車,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也往往是各種小眾或者昂貴的進口車,一群人圍攏在一個酒吧前,似乎還有越來越多的人聚集,旁邊有兩輛警車,一輛救護車正鳴笛駛來。
警察驅散著人群隔離開來,讓醫生進去,趙安跟在後邊,才注意到這個酒吧正是曾經的那個“曾文”,後來屬於他的小弟“周紅星”的那個酒吧。
“這個酒吧真是事多啊……”雖然第一次死亡事故有趙安在幕後一手操作,但是趙安還是想說,這種店子如果屢次三番出現這種事情就真有點邪門了。
“你對這個酒吧很熟?”李清歌果然又抓住了別的重點,“你以前是不是經常泡酒吧泡妞?”
趙安白了她一眼,“怎麼會?只是我恰巧知道這個酒吧,對了,你也知道啊,就是我獲得見義勇為表彰的那次,就和這個酒吧有關。”
李清歌響了起來,恍然大悟,“就是那個殺了大哥後,還試圖綁架你的趙廷華就是這個酒吧的馬仔……對了,那個酒吧老闆也叫曾文,和曾家那個倒黴蛋曾文是一個名字,叫這個名字的真是倒黴,有點巧啊!”
“是啊,兩個曾文,一個被殺,一個出車禍。”趙安也確實覺得有些巧,“曾文這名字倒黴,反過來曾武就不錯了,曾武可是逆天改命了啊。”
“是哦!”李清歌點了點頭,事不關己地評論,“不是說曾武現在是得志便猖狂嗎?不過呢,感覺在酒吧這種地方出事故,讓人難以產生些什麼同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