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芹,媽媽先回去了啊。”
“媽,我送送您。”
李傑跟著站起身來,亦步亦趨的跟在鍾母身後。
“好,好,還是你好,不像曉芹。”鍾母滿意的點了點頭,而後順帶的吐槽道:“都說女兒是小棉襖,沒想到我這都要走,曉芹也不知道出來一下。”
鍾母故意把話說的非常大聲,廚房內的鐘曉芹聽到母親的吐槽,苦笑的搖了搖頭。
如果他們三個人一起上街,估計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陳嶼’和老媽更像母子,自己反而是小媳婦。
區別對待不要太明顯!
總而言之,‘陳嶼’在她眼裡是哪哪都好,自己在她眼裡是哪哪都差勁。
李傑把鍾母上送上車,再回到家裡,只見鍾曉芹將電腦搬到了桌前,螢幕上‘同居協議’四個大字尤為醒目。
“呶,協議在這,你過來看看。”
李傑踱步走到螢幕前,草草地過了兩眼。
恩。
這協議編的有夠細緻的。
當然,也足夠奇葩。
譬如這第一條,兩人互不干涉對方生活自由,儘量作到不對話、不對視,有事威信溝通。
這條明顯就不可能實現,同住在一個屋簷下,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不對話還有可能作到,不對視壓根就不可能。
不過李傑也懶得去挑刺,和女人講理,是一件非常不明智的事情,尤其是對方心中尚未怨氣的時候。
瀏覽完所謂的‘同居協議’,李傑摸了摸下巴,而後轉身便走。
鍾曉芹雙眼怔怔的望著李傑的背景,沒弄明白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同意?
還是不同意?
片刻後,鍾曉芹眼中的疑惑盡消,只見李傑手上按這一張A4紙走了過來,上面寫道。
‘同意!’
此舉讓鍾曉芹目瞪口呆,哭笑不得,心裡暗道。
‘小氣!’
‘幼稚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