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以前這小夥子每次只會買一個饅頭。
時間久了,她自然記住了這位特別的客人。
今天這小夥子怎麼吃這麼多?
而且還是在店裡坐下來吃。
怎麼?
發財了?
老闆娘也只是心裡想一想,並沒有問話的意思。
畢竟,他們不熟。
以前這小夥子總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他們之間基本上沒怎麼聊過天。
貿然問別人的隱私,總歸不太好。
付好錢,風捲殘雲的吃完早飯,李傑大步向前朝著公交車站走去。
約莫半個多小時,李傑趕到了廣告公司。
此時,公司裡已經有人到了。
公式化的和同事打了幾聲招呼,李傑就坐到工位上,然後從揹包中拿出筆記本,直接開始碼字。
“咦,小勐,你買電腦了?”
對面的工位上,一個三十來歲的少婦看到桌上的筆記本,不由驚訝道。
大家一起工作了小半年,彼此之間多少有點了解。
在公司同事眼中,石小勐是個很節儉的人,衣服從來只有那麼幾套,也從不參加私下聚會。
吃飯也總是選擇最便宜的快餐。
雖然不是學廣告設計專業的,但工作向來是認認真真,勤勤懇懇,並且任勞任怨。
如此一來,即便當初是憑藉和老闆同鄉的關係進的公司,旁人也沒什麼好說的。
這樣努力的員工,哪個老闆不喜歡?
態度,永遠比能力更重要。
不會?
可以學!
“嗯,買的二手的,不值什麼錢。”
雖然他馬上就要辭職了,雖然未來大家基本不會再產生什麼交際。
但對面的那個少婦對原身不錯,所以,李傑還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
“小勐,你買就買了,幹嘛帶到公司來?”
少婦低聲提醒了一句:“老胡是個什麼人,你還不清楚?他要是看到你買了筆記本,以後肯定讓你把事情帶回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