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多時,厲母帶著秘書匆匆趕來,她語氣焦急的說道:“你好阿sir,我要報警。我的車子忘記拔鑰匙,被人偷了?”
開玩笑!
唐浩聽完厲母的陳訴,氣得跳了起來:“恐怕那車是你留給你兒子的吧!”
厲母起先有些慌張:“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唐浩指著電腦的監控截圖給厲母看:“如果你不想他一錯再錯就讓他回來自首!”
截圖上開著卡車的人雖然戴著口罩,但是從眉眼中就能認出這是厲意。聽警官的語氣,兒子應該已經成功逃跑了,所以厲母的心也稍微鎮定了下來。她是縱橫商業圈的強女,又怎會在這個節骨眼自亂陣腳。
“既然這車是我兒子開走的,那我就不追究這件事了。這孩子真是的,想要車可以跟我說啊,我保準給他準備一臺好的。”說完,厲母竟然理了理衣角起身準備走人。
唐浩攔住她:“等等!誰讓你走的!事情還沒調查清楚呢!”
“我不打算報案了,為什麼不讓我走?”
“你的兒子正處於通緝中,好巧不巧那裡就停著一臺車沒拔鑰匙的車讓他開走了?我看這臺車就是你準備的吧?”
“警官,事情要講證據的。”
“我懷疑這件事情與你有關,需要你配合調查。”唐浩說完就讓另一名專門負責審訊的警察把厲母帶到審訊室,並且還給她上了測謊儀。
厲母也不是吃素的:“我要請律師!在律師沒來之前我有權保持沉默!”
很快,秘書便請來了一名律師。這名律師也是在C市裡出了名的,連警察都有些忌憚他幾分。
審訊員模擬厲母的作案情節,問她一些細節的時候,律師總會打斷道:“請不要給我當事人傳遞誤導資訊!”
雖然厲母的心跳頻率顯示有些地方說謊了,但是她一口咬定自己只是因為健忘把鑰匙留在了車子上,對於兒子的事情一概不知。
沒有完整的證據鏈條證明一個人違法犯罪的情況下,只能適用於留置盤查、傳喚,而不能適用於拘留。
所以,等厲母的筆錄和測試做完之後,她就跟著律師回去了。
沐風則是被刁難了,警察也沒說要拘留他,也沒說要放了他,反正就是把他一個人關在傳喚室。
唐浩鐵了心要找到沐風的罪證,結果地毯式搜尋了半天也沒有一點突破。由於規定傳喚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在那之後唐浩也只能將沐風放行了。
焚燁煜、厲意和梁淼淼隔壁他們不敢走高速公路和國道,一個勁的往村裡的小路走。
與上次的逃跑不同,他們帶著一個大物件,無論怎麼把他包裝都會很惹眼。
厲意想起自己一個朋友曾經迷上了騎馬,一有閒暇時間就到鄉下的跑馬場去騎馬,還在跑馬場附近買了一個小屋子。
當時厲意還陪他來過幾回,不過那個朋友的新鮮勁一過,就幾乎沒有來過跑馬場了,屋子也就一直空閒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