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正好是下午的下班高峰期。
桑巴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差不多有著八億的人口,首都的人口更是龐大,這碰到下班高峰期,路自然就堵了。
當然,作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王爵本來是不怕堵路的,因為桑巴國的主要大道都有著貴族專用道,可是這個時候的勞斯基王爵哪裡上貴族專有道呢。
“王爵先生,要不,我們下來走路?”給勞斯基王爵開車的當然是一個正兒八經職業保鏢,憑著保鏢的敏銳性,他已經發覺到了勞斯基王爵身上發生了什麼事,只是不敢開口問。
如此的下班高峰期,堵一堵的話,或許可是會錯過跑路的最佳時間。
“好……吧。”勞斯基王爵也是一臉無奈,拿出他的王爵柺杖,下了車,接著在保鏢的帶路下,朝人煙稀少的地方走去,可是不久之後,他就氣喘吁吁起來,作為一個王爵,他何時走過那麼多路呢!
可是為了活命,他只能跟著保鏢繼續往前走。
“站住!”
在剛剛走進一條必經偏僻的路段時,一聲春雷般的聲音將他的身體鎮住了。
勞斯基王爵和這個高階保鏢呆了呆,而後緩緩回頭看,本來他們以為身後會有槍,還有不少桑巴國的侍衛,可是回頭一看,卻是幾個街頭的混混,於是不禁哭笑不得。
“老傢伙,我看見你的柺杖不錯,金光閃閃的。你的人可以走,柺杖呢,就留給爺吧。”一個光著上半身的混混眼睛一直盯著勞斯基柺杖,猙獰一笑道。
咦!
看來混混也有混混的目光,竟然知道勞斯基王爵柺杖是黃金鑄就的。
“放肆,我……可是……勞斯基王爵!”勞斯基王爵憤怒不已,習慣性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可是話剛出口,他有點後悔了,暗暗罵自己不夠冷靜。
不過,你讓他怎麼冷靜啊!
堂堂一個王爵,竟然淪落到了被街頭混混攔路搶劫的地步,誰能冷靜呢。這個事兒落在誰的頭上,誰的心頭都會有千萬匹野獸在咆哮吧!
“你是……王爵……哈哈哈——”幾個混混微微一怔之後,仰頭肆無忌憚地笑了起來,其中一個揚言道,“如果你是王爵的話,我還是女王的男人呢!”
這個時候勞斯基低頭看了看自己,才意識到自己除了一根像樣的柺杖,由於走得匆忙,一身平常的衣服而已,並且此時此刻在逃亡的過程,除了狼狽樣就是狼狽樣。與其說他是一個王爵,倒不如說他像一個逃亡的走私犯。
“上!”
勞斯基王爵何曾受過如此的恥笑,於是大手一揮,怒道。
勞斯基身邊的保鏢可是一個特別厲害保鏢,一個打數十個如此的混混都沒問題,眨眼間就把幾個混混給打倒在地哼哼了。
“走!”
看見保鏢打倒了數個混混之後,冷哼一聲,帶著保鏢走人。
在勞斯基王爵和他保鏢剛剛走的時候,混混頭目馬上打起了電話。
“彪哥,彪哥,發現了一個黃金的柺杖……對,對,我們幾個不是他們的對手……”
因為勞斯基王爵和保鏢只是步行,幾分鐘後,他們在一個衚衕馬上被三五十個混混包圍住了,剛才被打倒了幾個混混也夾在其中。混混頭目看見勞斯基手中金光閃閃的柺杖時,目光都直了。如果這個柺杖真的是純黃金的話,那可是價值連城啊。
其實他們還是低估了這個柺杖的價值,黃金算什麼,柺杖的頭裡面還有一顆無價的鑽石呢,並且還是王爵的柺杖,拿到國外去拍賣的話,肯定是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