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四章 陛下!
其實以唐歡的身手,即便被這個氣質尊貴的女人察覺。他也完全有能力在女人拉響警報之前,再次從女人的視線中消失。併成功離開白金漢宮。
但唐歡並沒有如此做。
一來,他被這個女人的獨特氣質吸引住了。否則,他也不會怔怔地凝視對方,並因此露出破綻。被女人察覺到端倪。
二來,女人並沒有大呼小叫,發現有不速之客就直接叫人。這也讓唐歡感受到,女人並沒有對自己露出太強烈的敵意。
綜上所述,唐歡選擇了現身。
而不是落荒而逃。
跑路,始終是一件狼狽且不雅的事兒。
在這充滿高貴且森嚴的宮殿之內,唐歡無形之中,也想保持自己的優雅。
儘管這有可能令他身陷囹圄,置身險境。
但一時間腦子發熱,唐歡選擇了留下。
唐歡的樣貌在華夏的審美當中,就絕對談不上英俊。再加上年紀大了,鬢角還略有白髮。如果不修飾一下,打扮一下,還真有點落拓老男人的淪落氣質。生活事業均很失意。
在國外,尤其是俊男靚女橫生的倫敦。他這模樣,就更談不上出色了。
連普通,都算不上。
倫敦的普通男人什麼標準?
高鼻樑,藍眼睛,一頭金燦燦的捲髮。
這基本是英國人的標配。
歡哥除了鼻子還算高挺,連眼睛,都實在算不上大。頂多有點深邃,有點有神。
嗯——
女人在轉身瞧見唐歡的那一刻,一點兒也沒有和唐歡產生相同的驚豔共鳴。
所以說,基因是多麼的重要啊。
好的基因,才能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就歡哥這長相,基本就沒什麼女人會對他一見鍾情了。
但歡哥在意嗎?
他並不在意。
因為他在努力賺錢,當他賺夠了錢。他就用鈔票做衣服,做增高鞋。以後頭髮掉沒了,他就把鈔票切成絲,貼在腦門上當頭髮。
他不信沒人對他一見鍾情…
這真是一個渾身上下都透著市儈和銅臭氣息的男人。
與亭臺之下那個渾身散發著尊貴氣息的女人,截然相反。
唐歡走出來,目光平和地望過去。
他不確定女人的身份。
但他能夠猜到,此女有權力三更半夜在這後花園獨處,勢必不是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