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兩百五十五章 下流胚子!
次日上班,當唐歡在總裁辦公室向大老闆彙報了轉讓石油資源的具體情況之後。大老闆一反常態的沒有炸毛。她很隨意地遞給唐歡一杯咖啡,雙手抱胸地倚著辦公桌,抿唇道:“我最近壓力也很大。你東躲西藏,閉門不見。那群資本啊國家代表啊,全都找我麻煩。”
華夏是禁止個人經營石油的。
當然,也不是完全不能涉獵這塊領域。
比如合作加油站,搞運輸等等。民營企業倒是能分一杯羹。可真要涉及到石油加工、銷售等等。至少在華夏,是有法律限制的。
海外那麼多國家有石油大亨,誰聽說華夏出過石油大亨?
不是華夏人不聰明,更不是華夏人對石油這塊沒有敏銳度。而是國家不允許。
轉讓石油資源,其實早就在大老闆的計劃之中。
只是唐歡不放出風聲,她自然全力配合。
在大老闆心中,就算要轉讓,也必定要賣出個天價來。
要不然,對不起唐歡這三個月的海外學習。
“轉讓給哪家?”大老闆試探性地問道。隨即覺得問的不太妥當,補充了一句道。“或者說,賣給哪國?”
這是個敏感點。
董清卿也知道,一旦盛天集團手中掌握的石油資源轉讓給海外,難保不被人抨擊為賣國賊。哪怕是完全合法的,但在道義上,在國家主義上,也欠缺考慮。
作為不可再生資源,世界各地對石油的渴望度,都是極高的。而金國作為基本沒被開發的石油盛產地,一旦拿下開發權、經營權,那將擁有極大的主動權。就連國際地位,也能得以提高。
可董清卿更加明白。
賣給海外資本或者國家,盛天才能利益最大化。
賣給國內的企業或者當局?
算了,還是直說吧。
只要唐歡決定轉讓給國內,那基本就沒哪家民營企業敢跟國字號競爭。
作死呢?
盛天攥在自己手裡,都怕燙手。誰敢去競爭?不想在江湖上立足了麼?
可一旦決定轉讓給國字號,那還怎麼談價?也沒那麼強的底氣要價了——
眾所周知,市場行情已經喊出天價了。
雖然有些資訊,唐歡並沒公佈,更沒向大老闆提及。但憑董清卿的資訊渠道,她豈會不知道唐歡手中的石油資源,堪稱無價之寶?
所以歸根結底,董清卿關心的,不是唐歡是否捨得轉讓。而是轉讓給誰。
是轉讓給華夏,還是海外資本。
這才是關鍵。
能否賺夠利潤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