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飛看著面前的報紙,怔了一會兒神。
這是最新版的《土地管理法》條例。
這是土地管理法自88年以來的第二次修訂。
本次修訂,是根據第十屆全國人大《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第二次做出的修正。
其它的修訂改動,楊飛是無所謂的。
但其中的“第三十七條”,卻引起了他的注意。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條例是這樣的: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穫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閒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這段話裡面,有兩個關鍵詞,值得注意。
一個是:“一年。”
一個是:“兩年!”
拿到土地後,一年以上不動工建設的,要繳納閒置費。
二年以上未使用的,將被無償收回!
楊飛並不是不知道有這條規定。
只是,他實在太忙,忙到把這條規定給遺忘了。
還好,他的土地,都因為李娟的建議,打包轉讓給了四海集團。
這個時間節點,拿捏得也巧了一些吧?
楊飛不知道前世這個規定是什麼時候出來的。
但這一刻,他畢竟是看到了。
難道,李娟早就留意了相關的政策變化?
楊飛看完報紙上的新聞,馬上就喊李娟進來。
李娟笑吟吟的走了進來。
她明麗的俏臉上,洋溢著一切盡在不言中的微笑。
不等楊飛開口,她便嫣然笑道:“怎麼樣?你看到報紙上的新聞了吧?”
楊飛豎起大拇指:“高!實在是高明!小姐之聰慧,令小生敬佩不已!”
李娟咯咯笑道:“別酸了,我都起雞皮疙瘩了。”
“你啊,你活生生把自己扮演成了一個女諸葛!”楊飛道,“麻煩你,以後再辦這種事情,能不能先跟我通個氣?”
李娟撇撇嘴角:“嘻嘻,先通了氣,那我還怎麼表現出我的厲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