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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飛機的發明專利

“我可以申請飛機的專利?飛機這種大家都知道的東西,我也可以申請專利?”

鄒炳泰輕輕點頭說:

“是的,飛行機器的概念,雖然幾百年前就有了,現在也是廣為人知的熱門專案,但是卻仍然沒有人真正做出來。

“也不能說完全沒有吧,有些飛行機器的確飛起來了,但是時間只有短短几秒,而且非常的不穩定。

“我們甚至難以判斷,那是不是和風箏一樣被吹起來了幾秒鐘,所以都沒有透過申請。

“也就是說,飛行機器這個事物的發明專利權,仍然是沒有人得到的。”

朱靖垣瞬間反應過來,這個時代的專利申請原則,跟自己上輩子是有明顯不同的。

這個時代是“先發明原則”,也就是說,誰先成功造出實物來,這個東西的專利就算是誰的。

早期的發明創造,通常都是比較簡單的,稍微籌集點資金就能搞出實物,功能效果也大多都比較直觀。

但是隨著科技的發展,發明創造的難度越來越高,很多人只能提出思路和方案,而逐漸無力直接製作出實物了。

如果在沒有拿到專利的情況下,就去找人籌集製作資金,通常需要將想法告知投資人,這容易被剽竊思路。

所以在後世,很多國家都調整了專利法,從早期的“先發明原則”,改成了現代的“先申請原則”。

有了完整的思路,不需要做出實物,就可以先去申請專利,然後再去拉投資籌錢,最後做出實物來獲利。

與此同時,也不能再申請眾所周知的東西,不能申請客觀存在的自然規律。

飛機這種概念存在幾百年了,眾所周知而早就過了申請期限了。

在後世如果飛機始終沒被做出來,第一個成功者也不能申請飛機本身的專利了,只能申請“實現飛機功能的解決方案”的專利。

但是現在,在“先發明原則”下,只要以前沒有人做成功就可以申請。

自己能夠得到飛機這個事物本身的發明專利,就像另一個世界的萊特兄弟一樣。

飛機這個事物和概念都將屬於自己!

這件事情只要想想就讓人控制不住的心情激動啊。

於是朱靖垣直接點頭說:

“感謝大司空的提醒,那就麻煩大司空,先幫忙申請翼型和控制方式的專利。

“等飛行實驗如果成功了,再申請飛行機器本身的專利,且引用前兩個專利。”

這是後世的典型操作,多個專利交叉引用,互相繫結,以後有飛機相關專利,也會跟他們綁一起。

後續還可以在飛機這個概念上,透過不斷的研發新技術革新換代,不斷申請改進型號和改進功能的專利。

實現事實上的保護期無限延長,構建越來越森嚴的專利壁壘。

當然,朱靖垣這麼幹,不是為了無底線的攫取暴利,而是要把控制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避免別人佔著專利不幹活。

歷史上的萊特兄弟光顧著打官司,控告其他不給專利費的美國公司,自己卻也停止了後續研發。

最終導致最早發明了飛機的美國,在早期的飛機競爭中卻長期居於劣勢。

朱靖垣會採用低價廣泛授權拉會員的方式,讓儘可能多的廠商參與進研究、生產、推廣中來。

自己要建立和主導整個航空行業的規則和標準。

當然,錢自己也是要賺的。

拿著飛機本身的專利,再加上腦子裡的一大堆升級方案,可以申請大量改進型專利,隨便收點授權費就賺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