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回到警局後,沒過多久,馮龍就收到了技術部的現場勘察報告和法醫的屍體檢測報告。
報告中寫,死者劉明,年齡25歲,身高172公分,體重54千克,屍體完整,衣衫整齊,屋內的現金和貴重物品均在,排除入室搶劫殺人。
根據死者凌亂的房屋,床上堆放的衣服,還有裝了一半的行李箱推測,死者可能正在準備搬家,根據房東的筆錄也可以得知這一點。
死因是注射有毒物質過量,死者的體內查出大量的乙二醇和少量硫噴妥鈉的殘留物,根據死者脖子上的兩個針孔推測,兇手先注射硫噴妥鈉將死者麻醉,待死者毫無反抗力之後,再注射大量乙二醇將人殺死。
乙二醇作為防凍劑的主要成分,並不難得到,市場上隨處可見,或者最直接的網購也可以買到,若透過它來排查兇手,無疑是大海撈針,因此可行性並不高。
在死者的指甲縫中檢測到食物油和香精的殘留,根據比對,與現場的食品袋中成分一致,是死者生前所留。
現場沒有發現注射用的針管和針頭,應該是使用完後被兇手帶離了現場。
死者的房間內只發現在窗臺上留下的少量腳印,呈摩擦狀,猜測是兇手踩在窗臺上,拆除攝像頭時所留,但是由於太過於模糊,無法勘測出有價值的資訊,除此之外,兇手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痕跡。
死者的電腦經反覆檢查好幾次,確定沒有殘留檔案,已交給技術部,看能否恢復部分檔案。
由於昨天晚上下了一場大暴雨,雷電導致部分線路破壞,小區裡僅有的兩個攝像頭斷電,並沒有拍到兇手。
小區外,只有左右兩個路口有攝像頭,但是無法拍到小區門口,根據排除法,死者的死亡時間在10點至11點之間,何旭各自向外擴寬2個小時,檢查了8點至次日凌晨1點的監控。
八點至九點半之間來往的車輛,經調查排除沒有問題,要麼是周圍小區的住戶,要麼是路過,九點半之後開始下雨,由於雨勢過大,無法看清車牌號,因此這條線索也作廢。
現在已知的線索,只有這兩起案件的兇手可能是同一個人,但並沒有明顯的指向性。
馮龍合上手上的資料,開口問道:“今天早上見到秦悠悠了吧?結果怎麼樣?”
何旭皺了皺眉,斟酌了一下,才回答道:“秦悠悠個性偏激,不相信法律,且對張暘抱有強烈的仇恨,具有充足的作案動機。”
“她的回答滴水不漏,言語之間並沒有表現出對張暘的殺意,但這又恰恰說明她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
“且根據李翊的證詞,劉明之前說過兇手身材纖細,可能是一位短髮女性,與秦悠悠的外部特徵符合,加上秦悠悠從小生活在城中村,對北郊一帶了如指掌,完全有能力避開所有監控。”
“因此現在秦悠悠的嫌疑最大。”
“但是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就是兇手。”對方太過謹慎,手段又及其殘忍,根本不像是一個高中女生所能犯下的罪行。
到了現在這種時候,案情其實已經漸漸明朗。
假設秦悠悠就是兇手,那麼,六月三號,張暘將秦悠悠強帶至家中,強姦了她,隨後又將秦悠悠囚禁了五天,直至六月八號,由於學校放假,因此沒有人發現秦悠悠失蹤。
至於這段時間內究竟發生了什麼,無人知曉,但已經足夠積攢下秦悠悠對張暘無限的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