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強媽聽了搖頭,說人一老就戀舊,還是老家好。
蘇雪本想說,前婆婆來了,他們就一起住了。
結果呂強媽拿著小孩的衣服出去洗了。
給呂強一講,呂強覺得為難。他們和吳波媽一起住,他媽怎麼想。推辭吳波媽真回來了,再說。
反正蘇雪覺得,呂強媽有老公,有兒子,有兒媳婦,有孫子孫女。而前婆婆就剩她這個似親女兒的兒媳婦和孫女豆豆了。她不能不管她老人家。她多麼希望,如果有一棟別墅,那樣一大家人,就可以住一起了。
可是現實總是殘酷的,別墅只是個泡影。蘇雪能對前婆婆做的,也就是時不時打個電話。
兩孩子馬上要過百天了。
呂強媽在吃早餐時就講了自己的想法。兩孩子的百日宴訂酒店,給親朋好友下貼子,趁機收點這些年送出去的禮。
呂強蘇雪一聽不同意。呂強說就自己家,訂一桌好菜送來,樂樂就行。
蘇雪說她前婆婆一定來,如果在外面大操大辦,來的人她前婆婆又不認識,還是不辦的好。
呂強媽是看出來了,這兒子呂強自從與蘇雪好上,她說話就沒當回事兒著。倒是蘇雪說什麼,這小子就聽什麼。
有時氣的她恨不得問呂強,她這個老媽也挺好的,伺候著一家老少,怎麼做事兒有她,她提出個事兒,小兩口都反對。
想說蘇雪吧!又覺得,她還是算了,畢竟人家現在給呂家生了一兒一女,算是呂家的大功臣。
真要把蘇雪惹的不高興,不和她一起住了,人家接來前婆婆,那她再就沒機會天天與兩孫子見面了。
最後思來想去,決定一家人家裡過得了。
兩孩子百天的那天,蘇雪還沒打電話,前婆婆打電話來了,問蘇雪,她給兩孩子買個什麼好,她也不知道。
前婆婆來,蘇雪已經很高興了,叮囑什麼都不用買,家裡都有,並且說了讓呂強去接。
前婆婆一聽就推辭不用接,把地兒告訴她,她打的車就可以。
蘇雪嘴上應好吧!但心裡算好了,前婆婆就算現在坐車,四十分鐘車程,呂強提前十分鐘去車站,準能接上。
其實前婆婆給蘇雪打電話時,已經下車進城了。她想給龍龍和鳳鳳買銀手環。進了銀店,營業員一看是個鄉下老太太,理都沒理。
老太太才不管,右手掂個包,彎著腰,低著頭,沿著櫃檯一溜兒看。
那個營業員小聲對另一個姑娘嘀咕:“最煩這樣的人,想買又捨不得,看著過癮!”
“不一定!我過去看看!”那個小姑娘一臉笑容走過來。
那個姑娘睨一眼,翹上二郎腿,還抖動著腿,玩手機。
吳波媽見小姑娘過來,就手指框臺的一銀手鐲,問小姑娘拿出來讓她看看行不。
小姑娘笑著說可以。拿出來想給吳波媽,結果老太太說她手髒,讓小姑娘拿著,她看看。
小姑娘拿在手中轉著讓老太太看。
老太太看時,一臉笑容。看著就問這一副多少錢,小姑娘說三百八十八。
“要三副!”吳波媽說時把右手掂的包換左手中。左手就伸進褲兜裡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