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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速之客(第二更,求推薦!)

所以,通俗言情小說仍然是主流。一旦有什麼新小說出來,那是絕對的受歡迎。但是從24年開始,也就張恨水的《春明外史》和《金粉世家》成為大火之作,其餘小說也都基本折戟沉沙,這條路也並不好走。

看著耿朝忠皺著眉頭在那冥思苦想,方誌同也有點感動,長這麼大了,真心誠意為自己著想的,除了爹孃耿朝忠就是第三個了。可是,誰讓自己這麼不爭氣呢!想到這裡方誌同不由得捏緊了拳頭。

“你寫文章怎麼樣?”

耿朝忠開口問道,其實如果方誌同文筆夠好,自己完全可以把後世的一些比較傳奇的故事說幾個出來,讓方誌同寫一部長篇小說也行,不過方誌同搖了搖頭,看來文筆好像也不咋樣。

想了半天,耿朝忠也想不出個所以然,終於放棄了思考。

這時,方誌同突然嘆了口氣,說:“哥,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

耿朝忠精神一振,看來還是有人欣賞自己的,他連忙開口問:”哪裡不普通了,你說說?”

“腦子不普通,別人一輩子都想不到的事兒你都能想出來,什麼拿在手上就可以打電話的盒子啊!什麼放在家裡就可以看電影的箱子啊!還有就是可以飛向地球以外的大飛機,如果這些東西你都能造出來,你就是比愛迪生還要厲害的發明家了!”方誌同一本正經的說道。

“滾出去!”

“我是真的這麼想!”

“滾———”

.......

耿朝忠來到樓上自己的房間,望著窗外沉沉的夜色發呆。

歷史潮流浩浩蕩蕩,個人的力量在大勢中是微不足道的,雖然自己瞭解未來,但是有用嗎?是能現在就消滅日本人,還是能立即建立新中國?還不是得為五斗米折腰,天天在朱木運面前裝孫子?

這時候聽到樓下傳來一陣響動,估計方誌同又要走了,他得八點半前趕回派出所值晚班。

耿朝忠走出房門,對著樓梯口喊了一句:“別忘了帶狗頭!”

狗頭是手電筒的意思,確切的說,是“獵犬牌”手電筒。這時候除了中山路這幾個原租界的繁華商業區,其餘街區晚上根本就是漆黑一片——老百姓為了省電或者省油,往往不到9點就睡下了,黑燈瞎火的,路特別難走。

樓下的方誌同應了一聲,緊接著就是推門的聲音,然後,就是一聲驚天動地的慘叫。

“啊!!!!!!!!”

緊跟著,是手電筒掉到地上的”咣啷“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