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同樣有一個泛著輝光的方框,瑪麗夫人和學徒雙雙都是強裝著熟練的樣子完成了支付,當然只有兩元,還有五角是用的現金。
目前數字藍金幣餘額還只支援“元”為單位的支付,更小單位的要麼購買者額外支付現金,要麼商家給找零。
如果能將價格砍到沒有“角”的話,那確實非常方便,如果還要額外支付現金的話,其實未必比之前方便多少,最多就是更安全了。
不用像過去那樣擔心被扒手偷了。
現在將現金變成身份證上的數字餘額,即便連著身份證一塊被扒手偷了,裡面的錢也絕對不會少。
實際上,現在根本不會有扒手去偷身份證,除非是剛入行且沒有老偷帶的純新手,老手誰不知道身份證不能偷,只要偷了必定被抓。
之前二代身份證剛普及的時候,就有些不知所謂的小偷想要偷身份證融成材料賣到外地去,結果還沒等他們將爐火升起來,就被收到丟失報警資訊的治安員包圍了。
結果自不必說,偷竊、盜用身份證在大夏領可不是什麼小罪,一般要處拘役一年以上處罰,外加罰款缺一不可。
特別是後者,算是是耐色瑞爾的特色,大夏領也並未完全取消。
領地所有處罰基本都是以拘役+罰款為主,傷人的話會追加鞭刑,故意傷人致死的話則必定要以命償命。
一般來說,如果沒錢交罰款的話,則要延長拘役時間或者增加鞭刑次數。
拘役看上去只是剝奪自由加強制勞動,但威懾力卻絲毫不輸於死刑,死刑犯早有被殺的覺悟,而且大夏領最多隻是公審,並不會在死前折磨犯人,相當於死刑也就是一瞬間的事,但拘役的實際體感卻類似於奴隸。
任何一個享受過大夏領正常領民生活的人,都不會想再當回奴隸了,哪怕是那些甘冒風險去違法犯罪的人,他們也只是抱著僥倖心理。
從來沒有一個人說是因為想被拘役而去違法犯罪的,真有這樣的心,也根本用不著犯罪,自己給自己加擔子就行了,而且還能賺錢呢!
拘役可沒有工資一說!
偷竊、盜用他人身份證,被抓到直接就是一年起步,對比只偷錢的話,差不多要偷五百金幣才能被判一年。
而且只偷錢的話,量刑時只會計算累計偷盜熟練,每次一金幣偷一百次,每次都被抓,第一百次的實際量刑也不會超過一年,當然如果交不起罰款的話大機率會超過。
而偷竊、盜用他人身份證,第二次就是三年起步,第三次直接十年起步。
所以哪怕只從價效比考慮,也不會有小偷願意去偷別人的身份證,除非真的是懷念奴隸生活了。
沒人偷身份證,那由身份證衍生的違法犯罪就幾乎可以杜絕了,未來或許會出現其他新型犯罪方式,但法律以及偵查手段也絕非一成不變。(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