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交警那邊就出結果了。
透過對陳業才家到批發店的道路監控排查,果然在林二所提到的時間找到了陳業才的身影。
因此也證實了,陳業才當晚打車回到家之後,就騎著電動車又回到了批發店。
他回到批發店的時間和死者的死亡時間高度重合。
監控也拍到了陳業才離開批發店出現在最近的一個路口的時間是21點31分。
而劉更是21點32分去了批發店,看到大門緊閉就騎車離開了。
結合被害人死亡時間為20點到22點之間,基本上可以確定就是陳業才實施了殺人犯罪。
接下來就是要收集陳業才實施犯罪的證據以及將他帶回來審訊了。
就這樣,過了三天,結果都一無所獲。
到了第三天的下午,送到省廳去檢驗的高爾夫球頭上的血跡檢測結果出來了。
上面的血液檢測結果是陳業才的!
還有一些是狗血!不是劇情狗血的那種狗血!)
當這個結果出來的時候,所有人都大吃一驚:居然就是他們苦苦尋找的陳業才的!
羅洪見過陳業才?
還打了他?
“我們找了這麼多天都找不到陳業才,會不會是羅洪殺了他?”
劉明亮思索著說道。
一個人想要隱匿起來很難。
他們查了陳業才實名手機的通話記錄,最後要一條通話記錄是10月7日打給羅洪的,之後這個號碼就再也沒有使用過。
通話記錄上是空白的。
這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陳業才主動暫停了這個號碼的使用,一種他被動地停止了這個號碼,比如手機關機或者被人拘禁……
如果是陳業才主動暫停了手機號碼的使用,那他也會有其他的社會活動痕跡。
比如離開蒼雲縣總要坐車或者坐船吧,那都是要實名制買票的。
還有名下的銀行卡的存款或者微信的餘額總要有消費吧。
可是這些全都沒有。
這就不得不讓他們懷疑,陳業才是不是已經從這個世界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