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有點驚奇,但也很快就不奇怪了。
應該是羅凱他們剛剛來過。
不過,林二也發現了鄭國富每月都有給死者莊琴轉款十萬的記錄以及在高德地圖找到了鄭國富的搜尋出行記錄。
他將手機還給了鄭國富,說道:“鄭先生,謝謝你的配合,我們沒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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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雙又是瞪大了眼睛,這不是才一分鐘不到就不問了?
她有點不解地看著林二。
但是林二已經決定離開了。
路上,林二什麼都沒有解釋,而是直接去了顧青曼的剖檢室。
透過碰觸屍體,他驗證了心中的想法。
“果然是他!”
吳雙看了看他,問到:“還去辛陽那邊問訊嗎?這個時候,他應該還沒下班。”
林二搖了搖頭,說道:“不用了!直接去他家!”
在辛陽的樓下,林二開啟地圖搜尋了一下附近的便利店。
根據辛陽的口供,他18號的晚上和同事萬有才在家裡喝酒,晚上八點鐘左右,家裡的酒喝完了,他就下樓在附近的便利店買酒以及一些下酒菜。
林二找到了那家便利店。
店員還是很配合地提供店裡的監控,可以肯定的是,辛陽確實是在18號的20點02分來過這家便利店買了6罐啤酒和一些包裝的小零食。
吳雙這個時候心裡已經基本上就確定了:鄭國富就是兇手。
尹秀雲排除了殺人的可能。
那就只有鄭國富和辛陽兩個人嫌疑最大的了。
而辛陽的不在場證明非常確鑿,不但有監控影片為證還有微信支付的記錄和購物小票。
再加上有他同事萬有才的人證,以及凌晨打車的記錄,基本上可以確定,辛陽沒有作案時間。
那麼,剩下的鄭國富就極有可能就是偽造不在場證明的人。
畢竟,鄭國富從公司離開回到家中,殺了莊琴之後就把她裝進了行李箱然後拖下樓放在死者的車上。
再開著死者的車子去拋屍,然後在21點43分的時候故意去某酒吧附近轉轉一下,就可以留下不在場證明。
林二問道:
“這個萬有才有口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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