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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護崽的爸媽

經人介紹認識了農村來的孟翠玲,孟翠玲長得是真漂亮,家裡也是真窮,明建華能看上她,她自然是沒有不願意的,倆人很快就結婚生子。

孟翠玲家裡雖窮,也沒念過多少書,卻是個有野心有本事的女人,跟明建華結婚後家裡的大事小情也都是她說了算。

她瞅準機會做服裝生意,從進貨擺攤開始,明建華把家裡的所有錢都拿出來支援她,後來更是辭職和她一起做夫妻店。

夫妻倆就這麼發了家,後來還成立了服裝公司,掙了不少錢。

人有了錢就開始追求精神上的滿足,女強人孟翠玲覺得和胸無大志,沒有上進心的明建華越來越沒有共同語言。

明建華挽留過,但是孟翠玲要離婚的想法很堅定,兩人最終算是和平分手,公司和兒子明輝歸孟翠玲,存款和房子歸明建華。

離婚後,拿著大把錢的明建華拒絕了親戚朋友找他合夥做生意,或是讓他投資炒股的建議。

沒有什麼雄心壯志和太大上進心的他,將錢都變成了房子和商鋪,結果也算歪打正著,房子和商鋪的價格一路飆升。

不過他也沒打算賣,而是都租了出去,每個月拿到的租金已經能讓他過上很舒服的日子。

葉文雅,原名葉招娣,來自渝川的一個偏僻農村,家裡是極為“傳統”的三個娣一個耀祖的組合,她是三個娣裡面最小的招娣。

可能是天生反骨,從小在“女人天生就是伺候男人的,女孩不算香火,生男孩才算,一個女人最大的價值就是嫁出去換彩禮幫扶孃家….諸如此類的洗腦中,葉招娣沒有被洗腦。

反而從小就下定決心要脫離這個噁心的原生家庭,脫離這個噁心的所謂家鄉。

她才不要像她的兩個姐姐還有村裡很多的女性一樣,從小在家除了幹活就是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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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後外出打工將所有的工資都上交給家裡,最後再被“嫁”給一個噁心的男人換彩禮,一輩子就這麼悲慘的過去。

於是,葉招娣在她初中畢業,家裡就打算將她嫁給一個大她二十歲的男人換彩禮時,直接拿著身份證跑了。

因為沒成年,正規的廠都不要她,只能去些工資很低的小廠做工,吃了不少苦,但是她不後悔。

後來,十九的葉招娣遇到了大她十二歲,長相平平,但是溫柔憨厚的明建華,而且他很有錢,這點很重要。

葉招娣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麼,也知道自己能拿捏住這個有錢又老實的男人,便主動出擊。

明建華這個顏控哪兒抵擋的住青春,漂亮,可愛的葉招娣,很快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二人閃婚,葉招娣改名葉文雅,在二十歲時生下了明瑜,自此,過上了衣食無憂,穿金戴銀,老公聽話的日子,改變了自己的命運。

葉文雅和孃家斷絕了關係,想要錢?一分沒有!不管他們怎麼鬧,她都不理,鬧得煩了就報警,搞得葉家對她也沒招兒。

她這種“六親不認”的做法,再加上她小明建華十二歲,長相妖豔又喜歡買買買,所以明家很多人都不喜歡她,在背地裡沒少說三道四。

小孩子對於惡意是很敏感的,所以明熙從小就很討厭這些親戚,在他心裡,他媽媽是這個世界上最善良最美好的女人。

她勇敢,堅強,她改變了自己的命運,也改變了她下一代的命運,是個了不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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