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美國法律學大佬們,竟然都站出來支援曹自笑的言論。
從法理上來說,一個國家的國民去到外國。雙腳所站的位置,就是該國。這話沒毛病。
這些大佬上,還拿出來各種法律條文,來認證這種說法。
就連日本搞法律的,也有支援的。
當然反對的也是不少。
因為如果這種說法可以被接受,那麼一個國家弄幾百萬人組團旅遊。到時候把地一佔,豈不是好大一塊土地都要易主。
反正最後爭論來爭論去,都沒有爭論出來個所以然。
這時候日本偏右的媒體,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曹自笑這傢伙天天在日本待著,他是不是拿到旅遊簽證、還是都有永住了?
當然如果更高階一點的,有可能拿聯合國護照。
可不管是什麼簽證,也應該有點說法啊。
日本媒體就想要搞清楚這點。
不查不要緊,一查嚇一跳!
原來別說什麼聯合國護照,永駐了,就連旅遊簽證都過期了。
不錯,你沒有看錯。
曹自笑的護照簽證早就過期了。
並且曹自笑從來沒有續簽過。
那份護照的日期限時在2022年。
合著這都快20年過去了,曹自笑在日本竟然是等同於非法移民?
那麼曹自笑是怎麼進入日本的?
兩種模式。
第一種易容的情況,易容的曹自笑透過辦證的黑產業。自然什麼護照都能搞到。
第二種曹自笑本尊。
有一種東西叫做vip中的超級vip。
什麼護照?對不起!
就憑藉曹自笑這張帥臉,一路上暢通無阻。不論去哪個機場都是一路綠燈。
查護照,根本不存在的。
曹自笑是不走正常渠道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