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二百七十七 比賽還沒踢完,切爾西率先出手

對於三名25歲以上的球員,庫利巴利、斯特林、奧巴梅揚,伯利簽訂了5年合同,畢竟這三人在合同結束後都將超過30歲,太長的合同並不利於俱樂部。

對於25歲以下球員,伯利給的合同全部超過了5年。

而像陳小亮這樣只有18歲的球員,十年之後也就28歲,仍然在當打之年,不管是投資還是競技,除非大傷,否則對於俱樂部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當然伯利也不會蠢到用直接簽下10年合同的方式來挑戰國際足聯和歐足聯的底線和顏面。

比如陳小亮的操作,如果轉會成功,切爾西在英國為陳小亮申請勞工證的時候,上報的合同是10年,但執行方式是5加5。

如果當地勞工部門問為什麼要這樣做?切爾西就回答是為了充分保障球員的利益,5年後讓球員有新的勞資談判的機會以應對物價上漲、或因通貨膨脹帶來的貨幣貶值等不利因素。

保障人權、保障財權、保障自由、又不違法。

這回答既合情合理又政治正確,而且在足球以外的行業也司空見慣,畢竟,英國的勞工證制度可不是單單隻為了職業球員而設定的,這項制度是用來保護本國勞工的工作機會、阻攔境外勞工大量湧入而立法的,對於勞工部門來說,外籍球員只是他們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很小一部分。

於是,在拿到英國勞工部門的法律批准檔案後,英超委員會也就沒了任何阻礙的可能。

還是那句話,政府法桉是大於行業規定的。

然後,切爾西上報給國際足聯和歐足聯的合同則是5年,不過裡面有一條續約條款。

條款可以同樣設定得合情合理,毫無漏洞。

比如,這5年內球員為俱樂部上場滿30場、或球員幫助俱樂部拿下一項冠軍,或球員的球衣賣掉了1萬件等等,只要看上去是球員為俱樂部出力了、賺錢了、帶來好處了,都可以。

當然,如果有人覺得連這些條款都還存在無法實現的可能的話,也可以設定為更簡單的,如5年內球員沒有遲到、早退、罷訓等違規情況出現。

本質上和其他行業的普通公司職員設定的合同期內沒有曠工、貪汙等職務問題而自動續約的條款精神是一致的。

按照現行的法律,國際足聯和歐足聯沒有任何駁回的可能,這也是歐足聯警告要把切爾西放上財政公平重點監督名單上,卻拿不出任何制裁方法的根本原因。

誰都知道你鑽空子,但法無禁止即允許,老子就光明正大地鑽給你看。

當然,球員和對方俱樂部也不傻,超長期限的合約、與超長期限的分期支付轉會費有利有弊,但伯利的解決方案同樣很直接,那就是高價加高薪。

比如,一次性付款要花5000萬英鎊,現在要分期7年支付,那就花7000萬英鎊買,溢價部分就當做是七年期的貸款利率。

又比如,籤5年合同是15萬英鎊週薪,現在要籤7年,那就18萬英鎊週薪,但簽字費和忠誠獎金的支付期限也隨之延長。

總之,本質上這還是一種寅吃卯糧的預支行為,一旦球隊成績不理想、營收下降,俱樂部就要揹負巨大的應付賬款壓力,而成績不理想,也會讓球員身價貶值,到時候即便把這些球員賤賣了,當年還沒有付完的分期轉會費依舊得繼續支付。

這也是為什麼國際足聯和歐足聯要創立財政公平法桉的原因,那些掌控豪門的幕後資本絕不會蠢到每次都拿現金出來乾乾淨淨地完成每一筆交易,但相比一些中東國家和俱樂部更簡單粗暴的手段,伯利的玩法是完全合法,而且也是完全公開的。

簡單粗暴的手段有:

陰陽合同:上報歐足聯的a合同規避財政公平風險,b合同補足承諾的薪金。

第三方倒錢:歐足聯規定董事會對於俱樂部的直接投資有上限,那俱樂部就左口袋到右口袋,比如卡達投資集團,透過主權行為讓名義上無關聯的卡達旅遊局與大巴黎簽訂2億歐元的天價贊助合同,從而突破注資上限。

諮詢業務:與陰陽合同類似,在高價引入名帥後,在俱樂部內部支付一小部分薪水,從而使賬目漂亮。然後讓名義上沒有關聯的公司為該主帥提供一筆業務,常用的是諮詢業務,然後支付鉅額的諮詢費。

行賄:前國際足聯主席布拉特和歐足聯主席普拉蒂尼的下場已經揭示了足球界絕不乾淨,而行賄也並不只是送錢那麼低階。像大巴黎主席納賽爾、也就是卡達投資集團旗下的拜因集團是歐冠電視轉播權的主要賣家,同時也是歐足聯最大的贊助商。

這種政治獻金在西方社會是非常普遍且完全合法的,相比政治選舉背後的利益關係,足球的幕後交易只是飯後甜點罷了。

所以這幾年屢次三番傳出歐足聯要徹查大巴黎,最後卻都是雷聲大雨點小。

上述三項只是冰山一角,新鮮的玩法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