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家的親戚們給她介紹的幾個物件,有一個比他大十歲的帶兩個兒子的,
有一個帶一個女兒的,體重有二百多斤不說,五官也是不堪入目,
有一個倒是未婚的,竟然是得過精神病的。
其他幾個年紀和他相仿的,也有短婚未育的,也有大齡未婚,倒也是普通模樣,但沒有一個可以和阮青梅的模樣相比。
他心裡看不上的,人家居然還嫌棄他有孩子。
有兩個同樣在南方打工的,和他見過,他也努力試著去處過,終究是都沒有處成。
在農村,像他這種離異帶兩個孩子的男人,想找個可心物件真的太難了。
沒有結過婚的小夥子都大把打光棍的,何況二婚帶兩個孩子的男人呢。
他心裡權衡了一下,
“你確定要嫁給我嗎?領證辦婚禮的那種?”
雷志勇不能忘記,自己上次回鄉,父親那滿臉的皺紋,
“你還這麼年輕,這一輩子就打光棍了嗎,
兩個孩子我們給你照顧著,你自己在外面,誰來照顧你,
那新聞上,一個人住出租房,生病了都沒有人發現送醫院,你讓我如何放心”
雷志勇以前兩次和 阮青梅同居,確實從來沒有想到過婚禮一事,
他也知道,阮青梅就不是沉下心來踏實過日子的人。
他雖然也盼著有一天,阮青梅能夠真的和他走進婚姻,但他也明白 那個希望不大。
……
阮青梅遲遲沒有回答。
“你願意嫁給我嗎?領證辦婚禮?”雷志勇再次強調了一遍。
阮青梅感覺到了肚子裡孩子的胎動,彷彿在催她,
給娃一個安穩的有依靠的未來。
她輕輕咬了咬嘴唇,點了點頭,
“現在回家去辦婚禮嗎?我這身體,長途奔波有點不太方便呢!”
她沒有拒絕,只是覺得不是很方便,這不就是同意了嗎?
“只要你同意結婚,倒也不必要馬上,
等娃出生後,也不是不可以。”
雷志勇說話略有遲疑,似乎有點猶豫。
阮青梅主動攬住了雷志勇的胳膊,
“你要是想馬上結,咱們就回去辦事,就是折騰了點。
不過,也沒事,醫生說,我這胎象倒也安穩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