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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學後,唐琳特意沒有補課,她也沒有通知管家,早點來接她,而是私自走出校門。
走到一個僻靜的衚衕裡,唐琳咬了咬牙。
此時,她臉上的肌肉都在抖動,對唐琪的嫉妒,已經變成了仇恨。
對,唐琪比她過的好,就是跟她有仇。
她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個電話。
“喂,恩人,有事?”
這是唐琳無意中認識的混混。
有一次,她和方婉儀出去買首飾,返回的時候,在一處路邊,有一群人打架。
那群打手見有人經過,停了手上的動作,“再給你一天時間,再不還錢,手就保住了。”
方婉儀見唐琳往那邊看,小聲說,“寶,別管,都不是什麼好人,被打的也是混混,不值得同情。”
混混?唐琳靈機一動。
有時幹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是不是可以用這些人?
“媽,我想下去看看。”
方婉儀保養得宜的臉了,閃過一抹欣慰,“你就是善良,但這種事還是別招惹的好。”
“媽,問問看嘛,那個人好可憐。
要不然,我會一直放不下心的。”
方婉儀被她纏得沒辦法,皺著眉說,“自己別過去,讓保鏢幫你問問。”
幾分鐘後,保鏢回來說,“那兩人一月前,借人家的高利貸,還不起才被打的。”
“多少錢?”
唐琳像好奇寶寶似的問道。
“借的時候,好像是5千元,不過現在連本帶利,有兩萬元了。”
“兩萬元嗎?”
這些錢對唐琳來說,真不算什麼。
她一月零花錢,就有十萬,還不算幾個哥哥明裡暗裡給她的。”
“媽,我想幫助他們。”
“孩子,做人不能太善良。”
“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