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就勉為其難給他抱抱吧,她比他暖和。
感受到懷裡軟乎乎的身軀安靜下來,男人微微勾了勾唇角,可惜,孟曉悠並沒有看見。
第二天一早,孟曉悠被什麼東西從身上爬過,癢醒的。
天氣剛亮,她一睜開眼睛,突然看見放大的一張俊美容顏,不由地眨了眨眼睛:“裴斯年?你要幹什麼?”
以前孟曉悠都是醒在裴斯年的後面,有時候還要裴斯年親自叫醒。
事實上,裴斯年雖然保持著作息良好的習慣,但並不會每天都需要睡覺。
昨兒一晚上,被小笨瓜那滴血折磨的,他這乾枯僵硬的身軀,好像血液都被啟用了。
渾身上下的血脈沸騰得要命,火燒火燎的,彷彿要衝破血管出來。
他不知道這殘破的身軀下,那沒用的血液在燃什麼。
再燃能怎麼樣?
能把小笨瓜吃了嗎?
不能吧?
不能就乾脆歇歇吧。
可惜,身上那些亂七八糟的零件兒並不聽他的話,甚至和喪屍先生幹了一晚上的架。
不像某人,沒心沒肺的在喪屍懷裡睡得死沉死沉的,昨天晚上還不知道夢見了什麼,吸溜吸溜一會,叼住了喪屍先生的脖子。
沒錯,堂堂一隻喪屍,被人類叼著脖子啃。
不給她啃,還不樂意,手腳並用往他身上爬,人肉的香甜氣息死命地往他鼻腔竄。
他就這樣習以為常,且麻木地被折磨一晚上。
第二天,天空泛起魚肚白,一縷光線照耀進來,他側躺著,看著懷裡的小笨瓜又不知道在扭動什麼。
孟曉悠的肢體好像和腦袋不太合拍,任由四肢怎麼鬧,臉蛋都乖乖悄悄地,濃密捲翹的睫毛乖巧地耷拉在眼瞼處,鼻翼翕動,臉蛋被壓得肉嘟嘟,唇色嬌豔,看起來像是即將熟透了的紅櫻桃。
被她啃一晚上,喪屍啃回去不過分吧?
喪屍先生都快被她身上的香氣醃入味了,獠牙的根部癢癢的,他咬緊了不聽話的獠牙,沒事,反正不咬傷她,她就不會變成喪屍。
他……就貼貼。
於是,磨磨蹭蹭的喪屍先生在即將觸碰到熟睡的人類唇瓣時,人類好巧不巧睜開眼睛。
她剛睡醒,眼睛霧濛濛的,還沒反應過來,聲音也很是軟糯,透著幾分嬌憨的沙啞。
她在問:“裴斯年,你要幹什麼?”
裴斯年面無表情撤回了腦袋,抽了抽自己的手,嗓音平靜:“麻了。”
也不知是手麻了,還是整隻喪屍都麻了……
孟曉悠抬起了腦袋,頭上還有一撮豎起來的頭髮,蔫頭巴腦地耷拉著眼皮,嘀嘀咕咕告狀:“裴斯年,剛才是不是你撓我?”
太過分了,把蘑菇渾身上下撓了個遍兒,她現在還癢癢呢。
她身後想撓後背,不小心碰見了昨天晚上的創口貼,頓時兩眼冒泡,溼噠噠的眼睛看他,“你好端端撓我幹嘛?”
裴斯年:“???”
喜歡呆萌膽小菇,誤把喪屍王當男友貼貼請大家收藏:()呆萌膽小菇,誤把喪屍王當男友貼貼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