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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9

北部哨兵所本部

根據距離的長短,聯邦各城區分批次陸續到達北部哨兵所本部。這裡之前駐紮的哨兵該離開的也按照分配離開了,整個北部哨兵所本部進行了大換血。

裡昂·柯蒂斯正在檢閱哨兵隊伍。平時,哨兵們是自然分化還是誘導分化其實是看不出來的,沒有區分的標誌,也沒有明顯的外部區分特徵,一般人根本分不出來是自然哨兵還是實驗哨兵之前叫誘導性哨兵,現在為了閱讀方便,改名叫實驗哨兵)。只有他們哨兵內部才會明確劃分。

現在兩部分人區分開來,裡昂才發覺到,這些實驗哨兵無論是從體格上,還是精神面貌上都比自然哨兵多了一股生氣,一股勁道。

實驗哨兵來自全聯邦各地,他們都懷著同一個目的參加試驗——注射藥劑,誘導分化的過程並不好受。如果不是有充足的理由,他們何必忍受這樣大的痛苦?

對於聯邦上層出身的哨兵來說,這是他們的義務,完成義務就可以離開。但對很多人來說,這是他們向上攀爬的唯一通道。

對於聯邦底層普通人來說,唯一的階級躍遷方式就是成為實驗哨兵。服役完成後即可選擇成為一名“公務員”,獲得為聯邦服務的正式資格。

為了拿到這個名額,他們從小積極鍛煉身體,爭取在13歲激發哨兵或向導的能力,沒有激發的,爭取14歲注射藥劑成為哨兵。短短的三年服役期間,他們拼盡一切努力就是為了能讓哨兵協會高層注意到自己。如果能成為入幕之賓就更好了,那意味著他們已經一腳踏進了青雲梯,登仙橋!

聯邦上層其實有一個不成文的約定,那就是他們都特別喜歡用這些實驗哨兵。他們沒有背景,又肯聽話,敢拼敢闖,既能對自己下狠手,也能對別人下狠手,這樣的人用起來總是特別順手。

因此,也有不少實驗哨兵能突破重重考驗,成為聯邦上層手下的刀劍。

所以很多時候,這些實驗哨兵被提拔到一些位置後,就會不由得憐惜自己曾經的模樣。看到那些和自己有些相似的實驗哨兵,比如說類似的成長背景、相似的性格等,都會讓他們回憶起當初的自己。

正是因為如此,那些出身聯邦上層的純血哨兵a類哨兵)很難把這些人按死。一方面,實驗哨兵人多;另一方面,這些實驗哨兵這些年也逐漸進入哨兵協會的高層,在協會中也有一定的話語權,會保護這些還沒有爬上來的實驗哨兵c類哨兵)

就像馬克原南部哨兵所本部執政官,也是一名從底層爬上來的實驗哨兵),他這個人頭腦比較簡單,說白了就是有點“虎”。看得上眼的,他馬上認作兄弟;看不順眼的,他從來不藏著掖著。上次文特森到南部哨兵所本部,如果不是手下幫忙把文特森支走,馬克絕對不會對文特森有多少好臉色。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膈應”。

除了因為應付文特森這件事吃力不討好外,還有一些馬克個人的原因。他自己是全憑實力只有武力,沒有腦力)站到今天這個位置的。

他非常看不慣那些沒有實力的人,比如像文特森這樣的人。

一個男子漢大丈夫,一直活在過去的陰影裡出不來,每天惶惶度日,不肯接受父母離開的事實。說好聽的叫“執著”,說不好聽的那叫“懦夫”。

一個哨兵懦弱也就算了,他的身體還不健壯。文特森因為早期的後遺症,常年服用藥物,身形比其他哨兵要單薄許多。像這樣的哨兵,如果是在哨兵所裡服役,一定是那種會被別人欺負的弱者。

而哨兵所,是強者的天下。

馬克是強者,在強者的眼裡,只有強者才有姓名。像上次打贏比賽的盧比,那場從天亮打到天黑的比賽讓他名聲大噪,馬克非常欣賞他的勇氣和毅力,甚至還在盧比養傷的時候親自去看望他。

而文特森這樣的人,在他的眼裡,註定不配擁有姓名。

所以在目睹文特森在維克託的圍追堵截下,他其實是有點吃驚的,甚至都沒認出來這是文特森。

那天也是碰巧了。奧德賽和馬德裡兩個城市捱得很近,大家都往北部哨兵所走。如果走的是同一條路,碰上也並不奇怪。

他正在路邊的一家店裡休息吃飯,路上汽車轟鳴的聲音越來越響。一輛保時捷在前面漂移,後面四五輛寶馬在追。只見那保時捷輕飄飄地連過三輛小汽車,嫻熟的車技、巧妙的角度、精準的時機,讓每一個熱愛賽車的人都為之瘋狂!

馬克當時就站起身來拍手叫好,連聲贊嘆。直到其他人提醒,他才知道這是文特森。

他曾經非常嫌棄、唯恐避之不及的文特森,被他手下使了小手段趕走的文特森。

不過他並不在意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在他的心裡,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馬克不僅是哨兵協會的強者,更是實驗哨兵的強者。他受命前往北部哨兵所,是為了全體聯邦民眾的安全,不會被這種小人物絆住腳。

裡昂在馬克面前站定,一雙銳利的眼睛深深地看著馬克堅毅的臉龐和明亮的雙眼。

“馬克·謝潑德。”

“到,首席!”

“馬克,你是我最優秀的哨兵。管好北部實驗所,能做到嗎?”

“是,首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