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確定一件事。
遊戲比賽,和電子競技,並不是一個概念!
這個世界並不是沒有遊戲公司搞過比賽。
恰恰相反,就像羅忠浩所說的那樣。
在這個世界,搞過比賽的遊戲,是非常多的。
包括劉宇之前非常喜歡玩的一款VR格鬥類遊戲,就經常在遊戲中舉行比賽。
但在這個世界的遊戲公司眼中。
比賽只是一項添頭,唯一的作用就是能夠在比賽的時候,在遊戲裡多搞一些活動,增加玩家的黏性和活躍度。
可以多收一些玩家的點卡錢與道具錢。
除此之外,就任何作用都沒有了!
在這個平行世界,是完全沒有電競這個概念的!
倒是不因為這些遊戲公司愚蠢。
而是這個世界之前只有VR遊戲,導致了這一切!
但主要原因,並不是這些VR遊戲不能搞電競!
恰恰相反,在陳風考察市場的時候,他還真發現了一些VR遊戲,是可以很方便的走上電競這條路的。
但擺著這些遊戲面前的,有一個巨大的難題。
那就是使用者量!
通俗的說,也就是玩家的數量!
想要做電競,足夠的錢,和合適的遊戲,確實很重要。
但最為重要的,還是,足夠龐大的使用者數量。
一個遊戲的玩家,終究是有限的,想要讓一個遊戲的比賽成為電競,首先就需要足夠多的觀眾。
而且是數量足夠多的,對這個遊戲也足夠了解的觀眾!
這些觀眾們要能夠看得懂比賽,要足夠熱愛這一款遊戲,心中也還要充滿熱血。
這些數量龐大的觀眾們才是電子競技最大的組成部分!
就像籃球足球其他的運動一樣,如果沒有那麼多的觀眾,也完全不可能興盛的起來。
但這個世界因為大多數都是VR遊戲的緣故。
天生就將玩家數量給限制的死死的。
動輒幾十萬的VR遊戲倉和幾千塊的VR單機遊戲,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夠消費得起的。
所以這個世界才一直都沒有電子競技苗頭出現。
而想要建立起電子競技的體系,就必須要,擁有足夠數量多的玩家。
即便是在這個科技更加發達的世界,也只能夠依靠電腦端才可以實現!
而電競化,也是陳風接下來最大的一個目標!
製作遊戲,自然是要分好幾個方向的。
而電競化,絕對是其中一個方向的王道之選!
在陳風前世的時候,國內外遊戲的電競化已經比較完善了。
一個遊戲的電競化。
帶來的效益,是現在這個世界的人完全無法想象的。
一個出名的職業選手,其身價甚至可以達到上億!
而一場知名遊戲比賽的播放量,甚至可以達到數十億!
除此之外,還有遊戲的影視改編費用,遊戲的周邊產品銷售費用,以及遊戲比賽的商品代言廣告費等等,都是一筆十分可觀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