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若是以後,他想要給他弟弟求一張船票,把他弟弟也帶去上界,他相信求自己師尊也能夠做到,而不需要現在拿弟弟的命去冒險。
只不過到時,肯定還需要付出一些代價罷了。
但他自認給得起。
楚瑜看著他把東西拿了出來,神色依舊沒什麼變化,
“交易已經完成,即便是你把東西還給我,也沒用的。”
從一開始她就在算計,她和齊傲天做的交易是保住除夕。
而所謂的特殊香水只是一樁生意,只不過她故意將兩者混淆,別人也不一定能夠注意到這細微的區別。
那瓶特殊香水是信物,但也只是促成這種契約的前提罷了,如果那瓶特殊香水被毀掉,也不會妨礙到他們的契約。
因為他們簽訂的契約叫做因果契約。
楚瑜足足花了一萬位面幣,才在商城裡購買的初級因果卷軸。
它在商城裡面的介紹是:因果契約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契約,是受因果大道保護的,甲乙雙方所付出的代價是絕對公平的。
它最妙的地方就在於,由因到果,還涉及到時間之力。
所以並不看表面。
不是楚瑜玩一玩文字遊戲,就能夠將因果大道給騙過去的。
那是天道誓言,和因果契約有著很大區別。
打個比方,楚瑜拿一個大家的蘋果去交換對方的梨。
而這個交換等價的前提就是,蘋果和梨都是新鮮的,可能蘋果大一些,也可能梨大一些,但它們的價值應該是等同的存在,有人更喜歡吃蘋果就覺得梨沒那麼喜歡,而另一個也更想要蘋果,那麼這梨就要大一些。
契約成立的時候會把甲乙雙方都考慮進去,但同時也會參照客觀規律。
也就是說,不存在有人更喜歡蘋果, 於是將蘋果的價值無限拔高,要求對方拿一箱梨來換一個蘋果這種情況。
但蘋果和梨在沒吃之前,在它完美的表面,誰也不具備透視眼能夠看出蘋果和梨的內裡是什麼樣的,如果它是金玉其外敗絮其內呢?
那麼這樁交易也不成立。
哪怕雙方其實不知道這蘋果或者梨底下已經變質了、壞掉了。
這是基於客觀規律所決定的。
楚瑜用那瓶特殊香水作為信物,口頭上和對方約定交易條件,對方拿走了那瓶特殊香水確認交易條件達成,他們就結成了第一道契約,也叫起點契約。
但是這遠遠不夠,因為此時天平的雙方籌碼是不平等的。
楚瑜故意模糊重點,鑽了文字遊戲的空子,趁著對方不夠謹慎,忽悠對方簽訂了契約,哪怕這個契約成立了,對方不知道這件事,可是因果大道從頭到尾卻很清楚,這是霸王契約。
所以只簽訂了第一道契約是不夠的。
如果到此結束的話,對方不履行約定,對他來說也沒什麼影響。
我做炮灰女配的那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