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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因果不夠

比如韓飛成和韓飛越這對雙胞胎,他們兩個幾乎存在一種心有靈犀般的感應,在韓飛越死去的剎那,除了楚瑜,最先發現的就是他了。

他那個時候可還和師兄正在交戰,應該說正處於反應不過來、忙不過來的階段,可他卻是第一時間意識到了他哥死了。

這是一種雙胞胎的感應。

但同樣的也是他們因果牽涉太深,冥冥之中賦予的兄弟兩人的這種能力。

楚瑜和趙奕星沒有血緣關係,雖然有因果牽扯,比如他哥主動算計楚家三姐妹,而楚家三姐妹也還擊,間接的導致了趙奕河被家族放棄,而趙奕河和趙奕星的兄弟感情足夠強,這因果又會牽涉到趙奕星身上,但終究她和趙奕星之間的因果牽扯是沒有那麼強的。

至少沒有達到能讓同年同月同日死發揮作用的程度。

所謂同年同月同日死,其實是一種詛咒類的因果,是同歸於盡的最好商品,以楚瑜的死以兩個人強烈牽扯的因果,強行把趙奕星也給咒死,達到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效果。

其中境界/實力之差、生命力之差楚瑜會想辦法去製造,這兩種限制都相當巧妙並沒有定死,比如只要是煉氣就咒不死築基這種可能是不存在。

如果嚴守境界之差,那麼這件商品就太雞肋了。

或者說如果境界一樣,還算計什麼,直接正面剛就是了,只有剛不過的時候,才想著曲線救國。

趙奕星不可能陡然從築基降到煉氣,而她也不可能突然由煉氣提升到築基,但是如果經歷了什麼樣的變故,趙奕星受了重傷,其生命力處於非常低的狀態,那麼此時的他雖然是築基修為,但已經變成了煉氣修士可以輕易殺死的築基。

這兩種狀態是完全不一樣的。

此時在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判定當中,其境界限制,生命力限制就已經達到了標準線。

所以它最正確的用法,就是低境界和高境界拼,拼到最後,高境界的受了傷,低境界也如此,兩人的生命力之差仍然存在著,高境界可以爬過來弄死低境界的。

但此時他們的生命力之差已經沒有最初跨越大境界的差別那麼大了。

如果用了同年同月同日死,就是高境界為低境界陪葬。

於是,看似最後的因果限制最難,其實過程中他們兩個互砍,其因果牽扯已經積蓄起來了,並不需要特地去做。

這才是它最強力、也最賴皮的一點。

高境界的自以為自己勝利了,耗費九牛二虎之力弄死了對手,可也是親手殺死了自己。

楚瑜對因果大道並不瞭解,她此時所得到的知識全部來自於商城的簡介。

商城中說因果大道是一個相當寬泛的大道,而同年同月同日死藉助的只是其中一條分支,是更偏於血脈因果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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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炮灰女配的那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