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掐這麼重,是饞的,餓的。
她覺得剛剛在外面的時候,她若是不忍耐,真的會控制不住趴在地上去舔流在地上的鮮血的……
她看向手心,傷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復原,不出片刻便完好如初。
月笙伸了個懶腰,站在窗邊,看向遠處黑色的森林,懶洋洋到:
“好了,講講這個世界的故事吧。”
這座森林已經被吸血鬼佔有了幾百年,沒有人類敢進入。
只有一些企圖屠龍的愚蠢勇士才會進來,當然,沒有人能出去。
至於血獵,大多數是獵殺混入人群中的吸血鬼。
大部分普通吸血鬼都是懼怕陽光,懼怕飢餓,必須去尋找人類來當做食物。
但月笙作為吸血鬼始祖,又是實力最強,可以說是沒有敵人。
結果,她愛上了一位血獵,安德。
一位闖入森林的血獵。
原主對他一見鍾情,直接抓回來囚禁起來。
而這位血獵,也在一開始的掙扎反抗中,慢慢軟化。
就在原主以為兩人相愛的時候,這位血獵卻在床上,利用她的信任,用一匕首插入她的心臟。
原來,安德出現在原主的面前並不是意外,而是因為,他的心上人需要吸血鬼的心臟。
這真是個俗套的故事,化為戀愛腦的始祖吸血鬼為了愛情不顧一切,卻不知道那個血獵只是為了她的心臟,並且殺死所有的吸血鬼成為英雄。
已經來不及了,她掙扎著死去,心臟被挖出來,還害死了所有人。
可是在最後一秒,那個血獵卻後悔了。
他挖出了原主的心臟,為自己的心上人續命,但是又用緊術儲存了原主的身體。
等到自己的人類愛人去世之後,又將心臟挖出來,還給了原主。
原主甦醒,雖然很痛苦,但是在愛人的道歉和安慰下,也原諒了他。
並且還祭祀了自己的血液和壽命,與安德共命,幸福生活在了一起。
月笙面無表情聽完這個故事,回想起剛剛那個血肉模糊的人——
“攻略物件不會就是剛剛那個吧?”
麻團趕緊開口:
【不是不是!在原本的劇情裡,你是一個月之後才甦醒的,而攻略物件也是一個月之後才來的,他算好了你的甦醒時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