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樂對李萬江的所謂節目招待並不感興趣,吃過晚飯,也沒有去太遠,就帶著張曦月在酒店附近溜達。
重生前,方樂就繼承了父親和母親的優秀基因,不僅僅人聰明,情商高,顏值也高的不像話,方樂雖然沒有父親方寒那麼直男,也繼承了方家的優秀傳統,並不花心,對於一些男人們喜好的場所並不怎麼感興趣。
而且就說句比較氣人的話,以方家的優秀基因,如果方樂願意,身邊並不會缺少美女,重生前,方樂也不像父親方寒一樣只談過一個女朋友,可最起碼在和人家女孩子交往的過程中,方樂並不會朝三暮四。
之所以最後沒成,也是有著種種原因的。
家境好了,自身條件好了,要求肯定也就高了。
說句比較矯情的,萬一女朋友是喜歡自己的錢和家世呢?
而方樂之所以對張曦月那麼好,那麼寵,也正是因為這個女孩子能在自己奄奄一息,亦或者說前身病重甚至都沒有明天的時候還願意嫁給前身。
單從這一點來說,這樣的女孩子就非常值得珍惜了。
方樂張曦月所住的酒店就叫江中大酒店,這一片屬於老城區,當然,老城區也只是相對方樂重生前那個時候而言的,那個時候江中市的市中心都經過了兩次遷移,一直向著西北方向擴建,而這個時候,這邊還是江中市最繁華的地段,商業區,江州這邊不少集團公司的總部和辦公大樓也都在附近。
方樂對江中市很熟,可到了這個年代,卻依舊陌生,94年,距離方樂出生還有二十多年,近三十年,距離方樂記事起,那就更遙遠了,三十多年的時間,城市的變化真的是相當大,說是日新月異一點都不算誇張。
江中今天有風,比較冷,可相比西京市,真的是暖和多了,方樂和張曦月手牽手走在街上,張曦月的腦袋還輕輕的靠著方樂的肩頭,兩個人走的並不快,就這麼慢悠悠的,這種感覺真的相當不錯。
不由的,方樂甚至想起了一句歌詞。
這世上最浪漫的事,就是陪你慢慢變老。
“方哥,方哥。”
方樂陪著張曦月正慢慢的走著,享受著難得的浪漫,遠處就傳來了馮飛的喊聲。
“方哥,救命呀。”
方樂和張曦月停下腳步,回頭,馮飛正大步跑來,後面還有著五六個青年追趕著馮飛。
馮飛到了方樂和張曦月面前,喘著粗氣。
“怎麼回事?”
方樂眉頭一皺,怎麼剛到江中就惹事?
“方哥,真不怪我。”
馮飛急忙解釋:“他們宰人。”
說著話,後面追著馮飛的五六個人已經到了近前了。
對方看到馮飛不跑了,也注意到了方樂和張曦月,反而慢慢悠悠的圍了上來。
“具體怎麼回事?”
方樂沒有搭理圍上來的幾個人,依舊問馮飛。
“剛才方哥你和嫂子出去轉,我一個人無聊,也在附近溜達,那邊有擺攤的,有一對鐲子看上去不錯,我想著要是不貴,給我奶奶買上,回去送給老人家,這不回去就是春節了嗎?”
馮飛給方樂說著情況。
一對玉鐲子,看上去挺漂亮的,馮飛到了近前,對方還熱情的招呼,馮飛就拿起鐲子,準備看一看,誰知道剛拿起來,鐲子就從中間裂開了。
這一下對方好幾個人就圍了上來,說鐲子是馮飛弄壞的,還說什麼羊脂玉,開口就要一萬。
馮飛雖然沒怎麼出過遠門,可本就是在裕山鎮遊手好閒的混混,又怎麼可能不清楚對方的路數,很顯然他這是被人當成肥羊了,鐲子應該原本就有問題。
馮飛誠惶誠恐,裝著很害怕,找了個機會撒腿就跑,對方也就在後面追了上來。
這一逃一追,都追了十來分鐘了,馮飛看著對方很是有些鍥而不捨的架勢,也不敢回酒店,就在酒店附近這邊的幾條街跑著,還好遇到了方樂。
馮飛是知道方樂的身手的,這幾個傢伙應該不是方樂的對手。
在馮飛眼中,方哥那可是武林高手。
“什麼玩意我們的鐲子本來就是壞的?”
馮飛說的時候,幾個青年就在邊上,其中一位看上去像是領頭的,慢慢悠悠的上前兩步,還從兜裡掏出手帕裹著的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