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歌搖頭,她的身上,空間袋裡,都沒有筆墨。
怪人在地上撿起了一塊尖銳的石頭,站在一面牆壁前,拿著石頭尖銳的一角,畫了起來。
石頭與壁面摩擦,發出嗤嗤的聲響。
時間猶如沼澤水,靜靜流淌。
輕歌看見,怪人手下的筆畫,栩栩如生,活靈活現,一個貌比潘安城北徐公的男子出現了,風華正茂,劍眉星目,俊逸如斯。
許久,怪人把手裡的石頭丟下,好巧不巧,砸在白骨上,風化了三百年的白骨,被這麼一碰撞,碎成了一堆骨頭。
怪人碎裂的瞳,線路蔓延。
他指著牆上的男子,說,“是不是很俊俏?”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何止是俊俏。”輕歌回答道。
怪人極其反常很怪異的笑了一聲,“這是我。”
輕歌並沒有很詫異,當怪人拿石頭開始畫出一個輪廓的時候,她大概就猜到了這是怪人。
究竟經歷了什麼,才讓他面目全非?
怪人皺著眉頭,問輕歌,“我現在的樣子,很醜嗎?”
“不醜。”也不好看。
對於輕歌來說,的確不醜。
怪人撫摸了下自己的臉,幽幽的道:“原來我在這裡待了十七年,你母親送來的乾糧,只夠我吃前三年,後來的十四年,我以為我會餓死,可沒有,但我覺得我的身體有了變化,是那種潛移默化日積月累的變化,我察覺不到,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我知道我和以前不一樣了。”
怪人問,“你有鏡子嗎?”
輕歌搖頭,這個她真沒有,就算有也不會給怪人。
想想,怪人十七年前是唇紅齒白的少年,玉樹臨風,壓抑了十七年後看見自己面目全非,會不會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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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說。
“你想出去嗎?”輕歌問。
出去——
怪人茫然。
待了十七年的地方,突然要走,天下這麼大,他該去哪裡?
他的妻子被他殺了,他的妹妹生死不知,而他自己也成了個怪獸。
人事已非,怨不得誰。
怪人和輕歌都不知道,邊角處的白骨,醞釀了紫色的光火,很淡很淡,如一種不為人知的魔障。
怪人苦笑,“瞳瞳不在,我是生是死有何區別,走與不走有何區別。”
頓了頓,“你說,瞳瞳生死未卜?”
輕歌似是知道怪人的想法,在怪人的想法還沒實現時,便給了他一個絕望,“粉身碎骨,萬分之一生還的可能。”
天下的人都說她孃親死了。
“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在沒有親眼看見瞳瞳屍體前,我不相信她會死,她還說過要放我出來呢。”怪人甜甜一笑,“我就說,我的瞳瞳不會這麼狠心,她生死難說,才不會來找我,救我,我要去找她。”
輕歌看著怪人的臉,抿唇不語。
若是怪人看見自己現在的模樣,會如何?
哪怕輕歌有心瞞著,出了這個密室,沼澤之地,怪人自己也能想辦法看見猙獰容貌的。
這個世界,不缺銅鏡,也不缺人心。
他人不人,鬼不鬼,隔了十七年再出現在世人眼裡,只怕會被當做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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