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蘭光榮拖著一副老身體跟兒子蘭海天擠在貨車上前往清水縣。
路難行,來到清遠縣,蘭光榮吐得差點去見祖宗。
因為不是專用拉貨的車輛,等到清遠縣蘭光榮收的那些水產死了不少,家禽也都是病怏怏的模樣。
來到一處人多的地方,蘭光榮讓貨車司機停車到路邊,他們準備在這擺賣。
司機告訴他們這裡不能停車擺賣,把人家路擋住了。
蘭光榮不管,讓司機停車到人行道上面去。
反正不擋車就行了,至於人,有東西擋路他們自己會繞著走。
為了車費,司機只好照做,大不了有事直接把責任全推給他們就是。
停好車,蘭海天把東西搬下來擺賣,幾十米的人行道上擺滿貨物。
父子二人也不知道該賣多少錢,反正是不能低於收購價,而且要掙錢肯定比收購價貴個五塊。
此時正值下班高峰期,來來往往的人絡繹不絕。
倒是有不少人來看,不過一聽價格扭頭就走,偶爾有個人買。
大部分人只覺得蘭光榮想錢想瘋了,就這些死魚、病雞他竟然買的比市場還貴,而且還不是處理好的那種。
哪怕蘭海天極力說是土貨也沒人鳥他們。
這也正常,這是清遠縣,工資比江城少了不知道多少錢,誰願意多花錢買菜。
就算江城,葉林也是挑了有錢人最多的地段,花重金打廣告生意才能做。
只能說蘭光榮父子倆把這生意想的太簡單了。
大車司機看的直搖頭,為了早點賣完回家,他過來建議道:“要我們說,你們這些雞鴨半價賣,死的就低價大甩賣,這樣還能回點本。”
蘭光榮聽到這話生氣回答:“你不會做生意就不要講話。”
“行行行,我不會做生意,我不說,記得把車費給我就行。”
說完,大車司機乾脆上車坐著。
蘭海天繼續吆喝。
在他拼命吆喝之下,過來了兩輛車,一輛皮卡、一輛麵包車。
兩輛車上面寫著‘城市管理執法’六個字。
八個執法人員從兩輛車分別下來,為首的隊長對蘭海天敬禮說道:“同志您好,我是清遠縣執法局的執法人員莫灝傑,這是我的執法證。
您目前涉及佔道經營,我們需要對你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鑑於您的貨物比較多,我們就不進行扣攤了,請你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主動跟我們去執法局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