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珠第一條訴訟處理完之後,休庭半個小時。
再次開庭接著處理李明珠的第二條訴訟。
第二條訴訟告韓家眾人以詐取彩禮為目的,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第一條訴訟打官司輸了,韓家士氣有點低落。
他們聽到這條訴訟一臉懵,這是什麼?什麼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韓春堂不解問道:“法官,這是什麼意思?這又說我們犯什麼事了?”
法官見到被告不懂,解釋說道:“根據《龍國刑法》第257條規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指故意使用暴力手段干涉別人結婚自由或者離婚自由。
通常表現為毆打或捆綁受害人,扣押或禁閉受害人,或者是以獲取彩禮為目的,強制受害人與他人結婚等等。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的話,也就是受害人受到傷害或者死亡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這麼一解釋,韓家眾人算是聽懂一些了。
他們一個個覺得李明珠夠狠的,竟然想要這麼多人坐牢?
大家好歹是親戚,雖然鬧些不愉快,但至於這麼狠吧?
剛剛也答應錢會還給她們,還要這樣逼著大家,李明珠這不僅想要韓家的錢,還要韓家的命呀!
一想到要坐牢,這幫韓家人瞬間吵渣渣的,一個個激動的不行。
法官讓他們安靜下來,喊了幾分鐘韓家人才平靜下來。
等韓家人安靜,法官接著宣讀事情經過:“2010年8月26日晚上,被告人來到原告住所,以還款為由脅迫原告女兒嫁給梨樹村陳某某,以此詐取彩禮費。
原告不願,被告準備採取暴力措施,好在受害人朋友及時制止被告的暴力行為。
被告威脅受害人朋友之後離開原告的住所。
此事過後被告又教唆本村上百號人來到原告住所採取暴力行為。
將受害人朋友的車輛打砸並掀翻到路邊,導致受害人朋友遭受巨大的財產損失。
好在大灣村、梨樹村兩村村長在現場制止,後續警察到來,才避免受害人及受害人朋友的人身安全受到傷害。
經本院證實,被告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屬實,對此被告有沒有異議?”
“有,你們在放屁。”韓春堂生氣罵道。
一聽到這個要坐牢,他們怎麼能不激動?
韓花玉也耍無賴說道:“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嗎?誰看見我們強迫韓小兮了?誰看見我們打砸他們的車輛了?”
田淑娟憤憤不平說道:“我們討債就是欺負他們,那幫小王八蛋前些天把我弄的半條命都沒有又算什麼?光找我們麻煩?他們就沒有錯?”
韓木禮罵道:“我們叫她們還錢這事是我們不對,我們認了,我們會把錢還給她們。
但是我們之前又不知道這是錯的,所以只能找她們娘倆還錢,她們沒錢還我們才給她們出這麼一個方法,找個好人家,怎麼就成逼她們的了?
她們不願意可以拒絕呀,只要當時把錢給我們就行了。
當然,現在不用給了,我只是說說之前的情況。
當時在我們看來,欠債還錢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我們也只是想要自己的錢,我們有什麼錯?怎麼就要告我們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