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起點,似乎不行。”
起點責編手冊上的第一條,就明確了責編不能寫書。
這是被嚴格禁止的。
就在這時,系統聲音忽然響起:
“宿主,系統獎勵的小說只能發在所在公司,不能投給它站,因為發到它站很有可能會給宿主所在公司造成很大損失。”
“而身為打工人,要以公司利益為重心!”
“哦,還有這種要求啊。”聞言,莫宇當即撇了撇嘴。
不過他也多多少少能夠理解,既然是打工人系統,那有職業素養方面的要求,倒也正常。
莫宇頓時沉思了起來。
如果以他自己的身份發表,那簽約之後,身份資訊都要傳到後臺。
所以被公司知道,那是遲早的事。
到時候就沒辦法解釋了。
說不定會被公司直接開除。
而根據系統的那些限制,這種違反公司規定而被開除的,是拿不到獎勵的。
所以很顯然,這條路似乎走不通。
倒是可以用別人的身份去發表...
只是那樣一來,這本書所產生的聲望豈不是算不到他自己頭上了?
雖然他不認為能有多少聲望,但是蚊子腿也是肉啊,沒道理不要!
而且讓別人發,也有一定的不可預計的風險!
‘所以,說到底,還是得用自己的身份去釋出這本書。’
‘這就涉及到,如何合理的去規避公司的規則了...’
莫宇盯著桌面上的那個文件。
片刻後,他有了一個主意。
“可以跟公司協商啊,看看能不能得到特許!”
“而被公司允許之後,就不存在違反規定了!”
隨後,只見他起身,朝著夢溪的辦公室走去,準備與對方談一下。
...
不多時。
莫宇來到了夢溪的辦公室。
“怎麼這麼快又回來了?”對莫宇的去而復返,夢溪好奇的主動問道。
“這個...夢溪姐,有個事情我想諮詢你一下。”莫宇笑道:“咱們責編是不是不能寫書啊?”
“當然了。”夢溪點了點頭,道:“寫書是一份十分繁重的工作,每天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如果責編去寫書,那本職工作還做不做了?”
解釋了一句後,夢溪挑眉道:“怎麼,你還想自己去寫書呢?”
“...”莫宇摸了摸腦袋沒說話,算是預設了。
“你這傢伙,少打歪主意了。”見狀,夢溪當即嗤笑了一聲,道:“先不談咱們有規定不能寫書這事,你以為寫書真那麼簡單?”
“你以為責編會去挑書,看的書多了,就能自己動筆,你上你也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