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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衝突

結束了伊董的問詢,李明翰回到住處沒多久,母親的電話到了。

跟兒子說雲嵐那邊,準備買幼兒園的預付款已經交了,可是好像出了一些問題,競爭對手有些不按規矩出牌。李明翰的老師正好管這口子,吳秀珠希望兒子能回家一趟。

二十五號、李明翰帶著何鋒回到了徽都家中,回來之前就打電話給姐姐詳細詢問了情況。

這次想買幼兒園的,除了潘雲嵐外還有一位,應該是廠長家的某位親戚。本來在他們的預計中不會有競爭對手的,所以給幼兒園這一塊拆遷的報價都不到四百萬。

而且臨立項的時候,把緊挨著幼兒園的一片池塘,也划進了這次的規劃裡,池塘的面積大概有近兩千平方,整個只給了二十二天的公示期。

這一片池塘的面積,並沒有確定是教育用地,屬於一個擦邊球,又緊挨著幼兒園和馬上就要開發的小區。

要是到時候轉讓給開發商,無論是做為景觀,還是填埋後蓋房子,都價值四百萬左右,所以這相當於一筆無本的買賣。

教育用地,能買起的開發商不感興趣,你見過哪個開發商蓋一所學校然後賣的?感興趣的有能力的機構不知道訊息。知道廠區要拆遷的多,知道幼兒園原地拆遷安置的,都是廠裡面相關的人士。

哪知道潘雲嵐能突然成為一個競爭對手,本身就是現在廠裡幼兒園的園長,一直知道訊息。給出的理由也無法反駁,只是她哪來的這麼多的錢?現在只能先收下她的預付款等待競標。

本來是等於白拿一塊教育用地,無論什麼價格轉讓出去都是純利潤。

現在有了競爭對手,對方找上門商量給出了兩個選項。一個是:潘雲嵐放棄競價,對方給二十萬的補償,總共就交了五十萬的預付款,一個月不到的時間白賺了二十萬。

第二個是:由對方拿地然後除了池塘,教育用地轉讓給潘雲嵐。

姐姐也知道這裡面有貓膩,但是對方是廠長的親戚,背後也許就是廠長本人。

只要自己能達到目的拿到地,採取什麼方式並不重要。但是對面的報價讓潘雲嵐很氣憤,總價就三百八十萬,除了池塘對面還要五百五十萬。

潘雲嵐願意讓步,除去池塘、給出了四百萬的價格,雙方談不攏,所以連第一條也拒絕了,大家憑本事競價。

潘雲嵐哪怕競價到五百五十萬放棄,也是穩賺不賠的事情。而對面要是價格真被抬到五百五十萬,等於平白多付出一百七十萬左右的成本。

對方一看潘雲嵐既不願意退出又不接受報價,就開始動起了歪招,找了一群社會上的混混,徽都的說法叫活鬧鬼,開始騷擾威脅姐姐和姐夫。

肖鵬的哥哥也是社會上混的,在光明路這一帶還算有些勢力。二姐雲春回去把事情一說,肖強帶著自己的小兄弟就去幫忙,前幾天已經發生過一次衝突。

說心裡話,李明翰並不想為這件事,去找自己的老師。找他做什麼,利用老師的影響力用拿地?拿這塊地能有多少利益,李總監現在最不缺的,就是賺錢的眼光和機會,絕不會把人情用在這裡。

再說回來,老師就一定會答應?在李明翰心裡,這種把握都不會超過百分之五十。要是開口了再被拒絕,那以後怎麼相處?會很尷尬的,這絕不是李總監要的效果。

但是姐姐家因為這件事被活鬧鬼威脅,這事李明翰不能不問。可是為這點雞毛蒜皮的治安事件,就去麻煩一位政/法wei書記,也太牛刀殺雞了。

其實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報警,不知道為什麼搞成這個樣子。

所以李明翰才會盡力幫二叔進步,一個是親情的原因,更重要的就是家裡有個人,在政府的強力部門工作,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小麻煩。

李總監的邏輯就是,我不求欺負人,但不能讓人欺負我。

“二叔,光明路派出所你有沒有熟人?”李明翰撥通了李永波的電話。

“小峰物件的爸爸,就在光明路當所長啊,你回徽都了?”

“嗯,昨天才回來。這樣吧你幫忙約一下,晚上我去看您。”這麼巧,表弟的準丈人就是光明路派出所的所長。

二叔這一提,李明翰大概想起來了。李峰第一個正式物件是高中的同學,家裡也是公安系統的,但是前世表弟沒有娶這位所長的閨女。

今天正好是週末,李明翰先打了電話聯絡二姐,然後路過把她帶著去大姐家,路上準備問問衝突的具體情況。

“怎麼搞成這樣,為什麼沒有報警,肖鵬和小勇呢?”

“小勇在他爺爺那邊,肖鵬一早就去雲嵐那邊了。上個禮拜有幾個人就在家門口堵雲嵐,家裡面玻璃也被人砸了。

肖鵬回去就跟大哥把事情說了,後來大哥就帶人去找,打傷了他們的兩個人,大哥的手也被砍了一刀。

雲嵐本來是要報警的,肖強不讓報,說這事他自己能搞定,要是自己這邊報了警,讓他以後怎麼混啊。”

真是一地雞毛,肖鵬的大哥本身是來幫忙的,這次手被砍了要找回場子。李明翰的頭有點大,哪來的這麼多破事。